12萬高收入標準線,網友:高收入人群表示吃不起飯了。一個三口之家在杭州生活,有房無車還房貸,一年要賺多少錢才能生存?小編勒緊了褲腰帶給你們算一算吧。每月房貸至少3000、水電煤250、電話費200、學校好點的800、伙食費2000、上班成本(交通+吃飯)1540,一個月共7790,一年下來約為93480。前面還是固定支出,另加購買三個人的衣服、洗漱護膚用品,還有人情費、旅遊、家電修理或換新、看病等等也在2-3萬之間。你看,如果想稍微過點有質量的生活,輕鬆突破12萬“不是夢”。
別笑!上週末小夥伴們難道沒有被個稅改革刷屏嗎?新聞是這麼播的: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堵塞非正規收入渠道。
之前已有媒體披露,業界對個稅改革將分短、中、長期三個階段“漸進式”改革。其中,短、中期要求對年應稅所得12萬元及以上或者收入來源多元化的納稅人實施綜合計徵。這意味著年入12萬元的人群可能將是稅務機關未來加大稅收調節的重點物件。
一時間,如何界定高收入者成為輿論熱點。12萬就被稱“高收入群體”,你還笑得出來嗎?
為何“12萬”會成為焦點詞彙?
“年所得12萬元”曾被普遍視為高收入者界定標準。
它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所得稅11個所得專案的金額(扣除“三費一金”後)合計達到或超過12萬元。比如上班族甲2016年工資薪金所得為10萬,其中繳納“三險一金”10000元,出售房產轉讓所得為10萬元,均已扣繳稅款。那麼甲2016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為19萬元,超過了12萬元的界線,就被列入“高收入群體”。
早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標準之一正是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再度發文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是加強高收入者徵管的重要措施。
但目前中國官方並沒有明確的收入劃分標準,因此,對於當前年收入12萬仍屬於高收入者的界定標準仍然存疑。
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釋出的資料,2015年我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1463元,離12萬元的“高收入標準”還有不小差距。從全省來看,杭州人工資最高,市區居民平均為55908元。今年3月,國內某招聘網站釋出的《2016年白領薪酬報告》顯示,江浙發達地區薪酬已逼近一線城市,杭州白領的年度平均薪酬為70663元,遠遠被“12萬”甩在腦後。
而且,這還只是平均工資。
“年入12萬”大中小城市感受各不同
以杭州為例,年薪10萬+的白領其實已非常普遍,把高收入標準設在12萬元,恐怕會讓很多被“高收入階層”的白領們承擔與自身經濟能力不匹配的過高稅收。要知道,2015年杭州平均房價為18208元/㎡!
另外,從全國來看,年收入12萬元是不低,但在大城市,卻可能連中產都不一定算得上。
俗話說“富人一口,窮人一斗”。雖然同為“高收入群體”,在京滬打拼的白領月薪過萬的人數看似不少,但他們生活壓力大,還要揹負沉重的稅負和通脹壓力,只能勉強掙扎在城市基本的生存線上,怎麼能跟那些手裡幾套房、年入千萬的人相比?
因此,個稅徵收應當根據某一階層的實際生活負擔來定,而不是僅僅根據工資高低來定。畢竟個稅的初衷是為了緩解因社會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體現社會公平。但高收入定的標準太低,就會擴大對中等收入群體的影響,使這些地區的“擴中”受到影響。
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個人和家庭的收入呈現出多元化和隱形化的特徵。而個稅改革由於種種原因明顯滯後於這種收入格局變化,相關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和問題,使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發揮十分有限。
因此,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數量,建立穩定的“橄欖形社會”,需要大幅提升高收入的標準線,對中等收入階層給予更大的政策寬容。在這個過程中,謹防誤傷中產。
不過,要實現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目標,還需要做不少基礎工作,尤其是收集個人收入和財產資訊。
《意見》也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資訊系統。在確保資訊保安和規範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資訊,運用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資訊監測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見》中還出現了“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的要求。特別考慮到,伴隨著一線城市房價不斷高漲,普通勞動者本就承擔著越來越重的壓力。希望《意見》的實施能夠真切為中等收入群體帶來實實在在的稅收減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