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孩被鄰居多次性侵 不敢告訴家長喝下農藥

  據北京時間8月25日報道,8月14日,湖北十堰竹溪縣11歲的女孩曉紅(化名),因一個月內被鄰居性侵4次,羞憤之下喝農藥自殺。幸而搶救及時,曉紅脫離了生命危險,但醫生表示,她可能有懷孕的風險,需要近期複查。

  曉紅表示,鄰居曾威脅她不許說出去:“你如果跟家裡人講,我頂多被告坐幾年牢,你的一輩子就毀了。”曉紅的家人報警後,鄰居男子被警方羈押,以強姦罪立案,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11歲女孩被鄰居多次性侵 不敢告訴家長喝下農藥

  醫院開具的曉紅傷情診斷

  女孩被第四次性侵後喝下農藥

  21歲的在校大學生曉雪(化名)家住十堰竹溪縣,8月14日晚,得知唯一的妹妹曉紅喝農藥自殺,她感覺“五雷轟頂”。“妹妹喝藥後,微信上那個男的還在發影片,媽媽發現的,等曉紅搶救過來,我們才知道是因為這事想不開。”

  據曉雪轉述,妹妹自殺當天是和其他孩子一起被叫去相熟的一男鄰居家玩耍,最終男子留下曉紅並將她鎖在屋裡強行發生性關係

  “那已經是第四次了,之前在7月中旬第一次,自殺十天之前還有,前後總共四次,就在一個月之內。”而曉紅至今還未滿12週歲。

  因為搶救及時,曉紅脫離生命危險,但精神狀態不佳。“以前挺活潑,現在總是畏畏縮縮的,也不敢回家”,曉雪說,醫生還告知家屬,曉紅可能有懷孕的風險,需要近期複查。

  曉雪告訴記者,平時父母在外打工,她在外地讀書,11歲的妹妹在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屬於留守兒童,所以當家早,乖巧懂事,經常幫奶奶做飯洗衣,還曾把家人合照做成相簿送她當禮物。她作為姐姐,也常跟曉紅強調女孩要學會保護自己,遠離陌生人和不正經的人。

  “誰想到竟然會是鄰居,平時兩家關係還不錯”,曉雪說,曉紅入院後,該王某還曾表示希望私了,但她和父母堅持報警。

  曉雪稱,王某26歲,和他做鄰居大概15年了,兩家比較熟悉,有時爸爸會和他打牌,去年過年,還曾請他和家人吃飯。但王某一直沒有正式工作,前幾年出門打工後帶回一個媳婦,但大約在2015年,因為家暴,妻子帶著女兒離家,至今未歸。

  “妹妹說之前他威脅她不要說出去,大意是‘你如果跟家裡人講,我頂多被告坐幾年牢,你的一輩子就毀了’,我們覺得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就不能讓壞人再傷害別人,要勇敢說出來。”

  竹溪縣中醫院出具的診斷書顯示,體檢發現曉紅外陰血染,處女膜可見陳舊性裂傷,初步診斷為性侵害。

  嫌疑人已被羈押警方正在調查

  按我國刑法規定,與未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幼女是否自願,均按強姦罪論處。

  曉雪回憶,竹溪警方接警後,在8月17日給妹妹曉紅做了筆錄,同時前往嫌疑男子家和曉紅家調取證物。次日,王某被刑事拘留。不過當時他家的床單被子都已更換,曉雪被告知物證鑑定難度較大。

  記者就此事致電竹溪縣公安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員證實案件正在調查中。“性侵這種公安機關都很重視,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是不可能的”,他說,確認幼女就是按強姦的刑事案件處理,目前嫌疑人仍在羈押,警方相應程式正在進行。

  熟人犯罪佔較大比例資料

  據“女童保護”統計,在2016年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240起,佔70.59%。熟人又包括教師、鄰居、親戚等,其中教師性侵71起,鄰居性侵33起,家庭成員(例如父親、哥哥、繼父等)性侵29起。

  對於兒童性侵害,我們有多無知,孩子就有多危險!在此,特別強調一下,孩子遭遇性侵之後,對身體是一種創傷,對心靈更是一種傷害,嚴重的可能會引起性觀念錯位,抑鬱症,甚至自殺!

  不論判多少年

  也彌補不了孩子身心受的傷害!

  所以下面這些事情

  一定要讓孩子知道!

  父母怎樣保護孩子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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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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