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炸”5小時,要價150元
網售“炸群”程式碼一般10元一個
近日,有網友稱,自己的微信用得好好的,突然被拉進了一個群,隨後,手機出現了宕機的狀態,什麼內容都打不開了,也不能退出聊天框,甚至出現閃退的現象。有不少網友在使用微信時都遇到同樣的情況,無論是重啟還是斷網都無法解決。
據瞭解,微信群聊中出現這種情況很可能是被“炸群”了。而所謂“微信群炸彈”,就是在微信群聊中傳送一些字元程式碼、大量動圖或者表情等佔用手機執行空間大的資訊,導致所有接收訊息的使用者的手機不堪重負。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只需幾十塊錢就可以從網上購買一段可致他人手機宕機的微信“炸群”程式碼。甚至還有人專門做起了“代炸”、“解炸”的生意。
個人微信被“炸”到癱瘓
日前,做微商生意的小彬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訊息,“從昨天下午到今天,微信被缺德的人黑了一把,始終癱瘓,群想退還退不出去。”小彬告訴北青報記者,21日那天,她不知道被誰拉進了一個群裡,然後有大量的群聊資訊湧了進來,想開啟看看是什麼,卻在進入群聊的瞬間手機崩潰,“群聊和微信都退不出去,卡在介面上,只能把手機關機重啟。”
小彬說,她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發生了這樣的事讓她的生意很受影響,“一開微信就卡住,客戶和商家給我發的資訊根本看不到”。事發後,小彬嘗試了幾次退群,但每次還沒有進入群聊頁面手機就卡死了,“根本沒辦法退出,群聊的資訊還一直在刷,手機一直在響。”小彬的朋友告訴她,她這是遇到“炸群”的了,可能過一會兒就會有人來找她要錢“消災”。小彬則覺得,自己可能是因為生意太好,被同行“迫害”了。
北青報記者發現,遭遇過微信“炸群”的網友並不在少數。網友小天說,之前曾有群友在群裡用過“群炸彈”,只要點進群裡,手機就宕機。
據瞭解,這種所謂的“群炸彈”其實就是在微信的群聊中傳送一些程式碼。微信群遭受攻擊後,會導致所有微信接收訊息的使用者群聊卡頓,甚至可能直接閃退,卡死。
“代炸”5小時收費150元
那麼這種需要一定技術的“炸彈”又是從何而來?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網路上關於“炸群”“微信群炸彈”在淘寶上竟然幾十塊錢就能買到一個,甚至還有人專門做起了“代炸”的生意。
有賣家表示,微信炸群很簡單,只要將程式碼發到群裡即可。
也有商家聲稱,如果覺得自己“炸”麻煩的話,他們可以提供“代炸”服務。一名賣家告訴北青報記者,“代炸”的意思就是你將他拉到群裡,他幫你“炸群”,150元,代炸5小時。對於是否能“炸”到群解散,賣家說, “你給錢就行,其他的不用管”。
同時,北青報記者還發現,這些銷售“微信群炸彈”的商家在出售“微信群炸彈”服務的同時,還能提供解炸服務。賣家在推銷“微信群炸彈”時往往會告訴購買者,“需要的話還可幫著 解炸 ,一次20到60不等,要看是什麼樣的 炸彈 。”
一些購買者為“洩憤”或索紅包
隨後,北青報記者隨機選擇購買了一個“微信群炸彈”,在付款20元后,賣家發來了一個“炸彈”程式碼。拿到程式碼後,北青報記者將程式碼發到一個臨時組建的朋友群中,在傳送之後,開啟該群的速度明顯變慢,在經過約5分鐘不間斷地把程式碼發至臨時群后,群裡成員的微信已卡死,無法啟動。
曾經營過“微信群炸彈”生意的梁女士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做“炸群”生意的人很多,有的已經形成了專門的“炸群工作室”。有些人購買“炸群”服務是為了惡搞,但是這種比較少。主要購買的還是賭博時輸了錢的人,還有與他人出現糾紛、矛盾的人,不少人用它來洩憤或解恨。還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自己組群“炸”,“炸”的時候向群裡的人索要紅包“解炸”。
騰訊:“炸群”者將被封號
對於微信使用者頻繁遭遇“炸群”一事,北青報記者從騰訊公司公關部瞭解到,7月6日,騰訊已經就此事發布相關公告,公告稱,所謂的微信“炸群”,並非微信系統漏洞或駭客行為,跟病毒或木馬無關。其原理是利用特殊字元的系統特性,人為反覆多次疊加,導致點開這個內容時,系統性能短時間被大量消耗,從而出現卡屏或軟體崩潰。簡單來說,就是你的手機CPU瞬間被大面積佔用了。
對於透過所謂“炸群”行為,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使用微信或手機,甚至以此訛詐他人的行為,根據《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對相關違規使用者,將視具體違規程度,按照階梯性處罰原則,進行包括但不限於限制功能、封停賬號等處罰。
使用者一旦遇到了“炸群”可暫時斷開網路,重啟微信,在微信訊息列表中長按此群名字或左劃,選擇“刪除該聊天”,歷史群訊息(包含炸群資訊)會被清理。也可登入微信電腦版,對新的炸群訊息進行刪除或退群操作,並及時通知微信群主移除釋出“炸群”資訊者,以免其他使用者被“炸群”資訊影響。
同時,騰訊表示,使用者可以透過投訴系統對這類行為進行投訴。
律師:“炸群”侵犯他人利益
對於有人利用程式碼“炸群”一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首先“炸群”行為會對他人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侵犯了他人的權益。
其次,有些人“炸群”是為了索要“解炸”紅包,那麼這種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炸群”後要求他人發紅包解炸的行為,如果達到威脅、要挾的程度,那麼根據2000年4月2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若微信炸群多次或者數額達到1000至3000元,則可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