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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上午10點過,在G65包茂高速白雲隧道內,發生了一起小車和客車的擦掛事故。處理事故時,小車駕駛員只說了六個字,就被執法人員斷定出他應該對這起車禍承擔全部責任。他究竟說了什麼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而在白雲隧道的入口,有明確的標誌,隧道內嚴禁隨意變道。
隨後,執法人員調取了小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的畫面顯示,小車在隧道內確實是變道了。
在擦掛事故中,兩車受損都不嚴重,駕駛員自行協商進行了理賠。對於小車駕駛員隨意變更車道的行為,執法人員處以罰款兩百元的處罰,並對他進行了教育。
女大學生刮擦車輛烈日下原地等待 車主:不要賠償
雲南網訊 如果你不小心刮花了一輛價值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豪車,請問你會怎麼做?溜了?會不會因為類似的案例太多,很多人腦中都冒出這兩個字?所以,當東川姑娘張有琴在刮擦了一輛豪車之後,做出了一件事情,引來一片讚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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