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遭男友強姦華裔女生:未報警 在等校方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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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遭男友強姦華裔女生:未報警 在等校方調解

  9月12日,海外網援引外媒的報道稱,就讀於加拿大安大略省理工大學的華裔女大學生被當時的男友強姦,事後,男友卻僅被校方懲罰寫兩千字的論文。該案件隨即引起網友廣泛熱議。

  當地時間9月18日,澎湃新聞聯絡到當事人——加拿大籍華裔女生Shan Qin,她就相關問題首次向中國媒體作出回應。

  而截至發稿,安大略省理工大學方面並沒有就澎湃新聞提出的採訪申請作出回覆。

  受害者仍在等待校方調解

  Shan Qin告訴澎湃新聞,事件經媒體曝光後,目前並沒有任何進展,她仍在安大略省理工大學學習,並等著學校方面的調解。

  “我和對我造成傷害的前男友已經沒有任何往來,我最大的訴求就是希望學校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期待他們未來做出一些政策規定上的調整。”Shan Qin說。

  據海外網此前援引加拿大媒體的報道,2016年8月14日晚,Shan Qin陪伴男友去溫莎大學參加一場足球賽訓練。回到酒店後,Shan Qin喝了兩杯酒便感到昏昏欲睡。次日清晨,她感到下體無比疼痛,揭開被子發現床單上全是血跡。Shan Qin悲痛地表示:“沒想到這事會發生在最親密的人身上,我實在太震驚了。”

  事發後,Shan Qin未去警察局報案,而是向校方提出了投訴,要求該校以性侵名義對男方進行調查。

  至於當初為何沒有選擇報警,Shan Qin18日告訴澎湃新聞,在加拿大,透過刑事司法系統的途徑解決問題是一個困難的決定,它可能造成二次創傷,因為受害人也要面臨各種審查,“透過向大學舉報,我的原意是減少再次受害,然而最後事實並非如此。”

  據媒體此前報道,向校方投訴後,在經過數月等待後,校方最終裁定Shan Qin前男友違反學生行為守則,因為他未經女方同意便發生性行為。校方對男生處罰如下:寫篇兩千字論文,話題有關於如何尊重他人,並清楚地表達性行為需得到“同意”的含義 ;直至2017年底前,該男子都不能來大學復課;直至2017年底,暫停其大學校隊的一切活動。

  校方的這番處罰措施隨意也引發爭議。據海外網報道,得知校方處理結果後,Shan Qin感到無比震驚。今年5月,Shan Qin已將校方告上人權法院。

  對於校方對涉事男子僅處以諸如“2000字論文”等處罰,Shan Qin告訴澎湃新聞,這個處罰是學校的副教務長(associate provost)羅伯特·貝利教授做出的。“我認為由於我的前男友主動向學校 認錯 ,這使得學校變得很軟弱。我現在已經做了可以讓我重新站起來的一切,被性侵犯並不是一種恥辱。”

  多數性侵受害者未尋求司法幫助

  據此前加拿大CBC網報道,加拿大溫莎大學女性問題專家Charlene Senn分析指出,目前校園性暴力的受害者仍然很難維權,受害者更傾向於走學校渠道申訴,但即便如此,還有很多人徹底不申訴。

  2017年1月1日起,加拿大安大略省開始要求所有學院實施獨立的反制校園性暴力事件的政策。但Senn分析認為,“只有制定政策是不夠的,大多數受害者之所以不願意報警,是因為他們害怕受到司法系統的二次傷害。”

  Shan Qin此前也是因為怕二次傷害而選擇不報警,不過如今,她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希望對同樣身處西方校園的中國留學生說,對於任何學生,無論是否是中國人,如果你被侵犯,都應該主動說出來並尋求幫助。“我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肯定不是最後一個,那位兇手(嫌疑人)肯定也不是最後一個強姦女大學生的人。我希望透過我的事情開啟一種對話,改變現有的對這種行為報以逃避態度的情況,並切實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客觀存在。”

  目前,性暴力問題是西方大學校園裡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據美國大學協會2015年的調查報告顯示,在被調查的美國27所大學的15萬學生中,有超過20%的女性和5%的男性本科生表示,他們是非自願性接觸的受害者。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2017年出具的一份調查報告也顯示,2015到2016年間,澳大學生中有21%的學生受到性騷擾,1.6%的學生在2016年遭受性侵犯。而這其中大多數人沒有向司法部門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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