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友被救後罰款 救人花十萬罰款僅一千

  驢友被救後罰款 救人花十萬罰款僅一千

  17名驢友被救後各罰款1千 搜救工作耗費10多萬

  近日,17名驢友失聯和被救後各罰款1千的新聞引起網友幾度關注和熱議,因為這是首次對這類被救人員進行處罰,因為這些驢友違規操作,跑到明確寫有“嚴禁進入”的禁區去探險,所以要做處罰。警方提醒,無視規定探險,既是對自身安全不負責,也是消耗公共資源,請善用有限救援資源。不過,有些網友卻不這樣看從而議論紛紛。

  

  17名驢友被救後各罰款1千

  17名驢友在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忠良鄉長灘河自然保護區露營,因暴雨遇險被困。當地出動100多名民警、消防員,派出200多名幹部群眾、40多名醫護及300多名後勤增援人員將驢友救出,直接經濟支出10萬多元,這還不包括後續工作相關費用。 當地相關部門對17名驢友每人處1000元罰款。

  

  當地警示牌

  警方失聯驢友被救後罰款的事情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人們的爭論。爭論的焦點之一是,到底該不該處罰。對此,多數網友稱,既然是禁區,進入後導致救援支出成 本,理應處罰。網友@ 彼多默的觀點具有一定代表性:“這個處罰,比較恰當:第一,救人是公權部門的義務,成本由納稅人集體承擔,用於保障集體安全;第二,驢友私自進入禁區,也應當給予必要處罰,但屬警示性質,而非平攤成本。如果讓被救者平攤成本,那以後,消防隊救火、下水救人都要先談價錢了,這是社會的災難,所有公權力救人,都應該是義務的。”

  不管怎麼處理,這起事故也給近年來驢友們熱愛的探險風氣敲了一記警鐘,以後去野外探險會遵循規則,如果寫明禁區的就不要進入,以免給社會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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