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終於拿到法院判決了
我離婚了!!!
哪有人離婚離的那麼開心的???
沒錯,我就是開心,我解脫了!!!
興奮的失眠!!
下面讓我安靜的回憶這段痛苦的婚姻
我:上海人,今年28歲,上海某不知名大學本科畢業,身高170CM,體重58KG,娃娃臉,可愛型,外資公司行政,月薪7000+。
前夫:XX人(避免地域貼,不具體寫),今年34歲,研究生考到上海,某不知名大學碩士,身高172CM,體重70KG,滄桑型,通訊行業部門主管,月薪1W2。
認識的過程也不仔細描述了,反正是透過公司業務,一來二去的有那麼點意思。
主要是因為當時剛結束了一段戀情,對本地男人比較排斥,那段時候,鳳凰開始追我,表現的真是豪爽呀,頓時我就對北方來的鳳凰開始有好感。
3個月後確定了戀愛關係
談戀愛一年,戀愛過程中他讓我始終很感動,對我那個好啊,只是覺得花錢不太爽快,當時還覺得真是會過日子的好男人呀。
於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準備婚了。
奇怪的是,在那一年中,沒接觸過他父母,雖然說離的遠吧,但連電話也沒和我透過。
我主動問起,要不要給你父母打個電話問候下什麼的。
當時他就說了,我在上海買了2套房,愛住哪住哪,我爹媽來了也不衝突。
想想也是,公婆離的遠,反而比較好相處。
我父母挺喜歡他的,主要父母喜歡書讀的多的人,在他們那輩人眼裡書讀的多就是好孩子。
決定要結婚了
父母拿出積蓄,不算多也不少,20W,和我說:你們想裝修房子就拿去裝修房子,想買車就買車,咱家也就這能力了。
我仔細琢磨著,還是裝修吧,雖然咱倆工作都挺穩定的,但畢竟是家比較重要,車暫時還不需要。
就和鳳凰商量。 說明一下,鳳凰買的2套房都出租了,他自己住單位員工宿舍。
當時鳳凰一口答應,好,等房客租約到期,咱就裝修。
鳳凰就揣著那20W,在我們結婚登記後接我住進他們的員工宿舍。
3室2廳的公寓房子,3個人住,水電煤全免費。
當時我爸媽也有過微詞,但是想想終究一家人了,而且人都說了等租約到期就裝修,2老人也啥都沒說。
我住進鳳凰員工宿舍,就開始和他商量婚禮的事。
沒想到,一向溫柔的鳳凰睜大了眼睛,好象不認識我一樣說“啥?還要婚禮?我們家親戚可都不在上海啊”
“可我們家親戚朋友都在啊,我不要辦的很好的,普通就行。”說實話我這人不是太在乎這些。
“那要多少錢啊?”
“婚禮在上海這裡是賺錢的啊,你不喜歡的話,我出錢好了”
在聽到婚禮是賺錢的之後,鳳凰開始興致勃勃的和我一起準備婚禮。
我這人很粗線條,非常非常粗線條,當時一點都沒發現他的鳳凰本質,始終覺得他會過日子。
婚禮,什麼都挑最便宜的,婚紗,喜糖,全是最便宜的。
結婚都是我自己打車去的酒店,除了喜宴在我的堅持下,和自己掏錢的情況下是辦在5星酒店的,別的,呵呵,一切從簡。
婚禮後,爸媽那邊的禮金按禮是要還給爸媽的,因為他們要還情的。但是父母沒提,鳳凰也裝傻,不了了之。
籌備婚禮的整個過程,包括婚禮當天,他父母也沒電話過來問過我們一下。
以上寫的一些在我的婚姻生涯中,都不JP,一點都不。
下面開始說些我們的婚姻生活
結婚後,他告訴了我,2套房子的租約到2008年年底。也就是說,到昨天,我拿到法院判決書的時候,我都沒有住過一天。
整整3年,我跟著一個比較大的外資公司的部門主管住了3年員工宿舍。
房子的事我沒計較,我說那爸媽給的錢買輛車吧,身邊朋友們都有車了。
他立馬和我計算了買車的開支,和每個月養車的開支,我聽的都覺得打車上班是多麼的幸福,當然鳳凰是絕對不允許我打車上下班的。
那些事,現在回憶起來,中間的細微末節都想不起來了,反正後來就是拿那20W去投資,買基金股票什麼的。
白痴的我同意了,更白痴的我同意把錢放在他的股票帳號裡了,因為我不炒股。
3年前的我,根本沒想到這些粗心在後來的法庭上都是對我很不利的。
整個婚姻過程對我來說是一點點開始痛苦的,就好象青蛙的故事,扔在涼水裡慢慢加熱,所以沒有掙扎的死亡。
鳳凰婚後不久開始給我洗腦,要為將來的孩子存錢,所以家裡是我開銷,他儲蓄。
生活無非衣食住行
吃飯問題,我下班早,我做飯,一個禮拜買2次菜,開始的時候很甜蜜,我每天想的花樣給他做菜。
他說不準那樣浪費,每天只需要一個菜一鍋飯就可以了。
然後週末去我父母家大吃大喝補油水兼帶打包回宿舍。敘述的比較亂,大家輕拍。
衣服,呵呵,現在才想起來,月薪7000+的我在過去3年內沒有買過任何超過300塊的衣服。
記得有一次,在商場看見一條沒品牌的牛仔裙,打完折158塊,這個價格他總能接受的吧,他也知道結婚前我是追逐一些品牌的。
米想到他瞪了熱情的營業員一眼,拖著我走了。邊走邊說,那衣服能穿嗎?適合你嗎?那麼短,你能穿著去上班嗎?
想想也是,作罷。
還有一次,我們跟團去HK旅遊,當然是他公司的福利,除了這次,我們2人最遠只去杭州。
整個團全是他同事,都給太太買了首飾衣服什麼的,我們,什麼也沒買。
在回來的機場免稅店,看見一條施華的鏈子,比上海便宜300左右,他硬是搶走我的提包,不讓買。
那次,我蹲在HK國際機場哭了。
從那天開始,我發現了,他不是會過日子,而是把錢看的比什麼都重。
有一次,冰箱裡沒菜了,我說出去吃吧,樓下小飯店乾淨又便宜,知道他那習慣了,不敢說去吃好的。
他硬是從冰箱裡找出2只發芽的土豆,說,就吃這個。
不知道別的地方怎麼樣,反正我知道發芽的土豆不可以吃的。
那天我沒吃晚飯,他自己炒的土豆絲,一個人吃的可高興了。
還有一次,宿舍冰箱壞了,他2個同事不太用冰箱,主要我們用。
我說買個新的吧,他卻拖著我在38度的高溫天裡去2手市場買了一隻,回來還不讓叫貨運,叫的3輪車。
再有一次,2個人下班都晚了,我買了2只漢堡包回來當晚飯,還不是賣當勞的,只是樓下奶茶店裡5塊一隻的。
他批評我,你怎麼就那麼饞呢。
那次我也哭了,感覺很羞恥。
那段時間很痛苦,吃苦我可以,跟著愛的人再苦我也可以,但問題是我們消費的起,不需要那麼節省吧。
比出嫁前苦太多了,還不敢回家和爸媽說。
結婚第一年的春節,我跟他回去
那個我現在想起來都害怕的北方城市。
帶回去很多很多禮物,雖然我父母不是有錢人,但羊絨大衣,費烈羅巧克力,爸爸珍藏的茅臺,鉑金項鍊都不算丟人的吧。
鳳凰的媽媽,一個有文化的中學教師,很不稀罕的看了看禮物,說“這大衣是你媽不要了的吧?”
吊牌還在上面的大衣 ,我媽春節前擠了半天才搶到的他媽媽的尺寸,我的婆婆竟開口就這樣說。
“這是什麼糖啊,糖紙都粘上面。”
“這鏈子是假的吧”
。。。。。。
火車上買的礦泉水,他媽媽很不滿,“火車上不是有免費開水喝嗎?”
大年初一,飯桌上2個菜,青菜豆腐和青椒肉絲。
他父母退休工資加一起3000多,鳳凰有沒寄錢給他們,我不知道,他也不會讓我知道,2個老人在那個城市可以過的很好。
大年初二,和我們開口要錢買房子,說要投資。
大年初三,我在冰水裡洗碗和打掃房間。
很多細節想不起來了,也許我刻意的忘記那些事。
火車上30個小時,春節前夕,有多辛苦溫室裡長大的我第一次感覺到,結果遭遇卻是如此。
第2天打電話回家,我媽說“第一次見面,再怎麼樣也要忍,忍過這7天,回家再說。”
第5天打電話回家,我爸說“你就當坐牢,忍一下就好。”
這樣的婚姻從結婚第2年我開始反思,我到底愛他什麼,戀愛時的他隱藏的太好了。
直到有一次,徹底爆發
那天,同事送了一個化裝禮盒給我,因為在她的升職過程中,我幫了很大忙。
禮盒包裝很美,
回家後,他問“這東西要多少錢?”
我故意沒說同事送的,回答“2000多”
他爆發了,青筋暴出,眼睛血紅,對我破口大罵。
我也還嘴了,第一次這樣吵架,在我的人生中。
最後一句,他說“你給我滾出去,我不需要這樣的老婆”
我立馬收拾東西,滾出了那個我住了一年多的宿舍。
在路上叫車的時候,我哭了,我發現我已經不愛他了。
接著給他發了協議離婚的EMAIL
回覆:離婚可以,你淨身出門。
我說:我只要父母那20W,那是他們畢生的積蓄,別的算我送給你,給你3個星期考慮。
請了長假,整整3個星期,我遊蕩在附近的城市,終於想明白後,回上海,一紙訴狀到法院請求離婚。
愚笨如我,給了他3個星期轉移了所有的財產。
上面的那些不算JP。
所有已婚未婚的姐妹們睜大眼睛。本貼的重點來了,JP的本質在法庭爆發了。
第一次開庭,他主張,男方同意離婚,沒有共同財產。
2套房子全是他婚前財產,咱也不想要。可是父母的那20W,還有我的部分積蓄,存摺裡一共30多W,全部被轉移。
休庭的時候,我媽和我的律師說,那個錢,我們也不想要了,快點離了就好,女兒還年輕,還能開始新生活。
就這麼簡單,不要錢就離?呵呵,想都不要想!!他當庭拿出一張欠條,欠他親戚50多W的借條。
他的律師表示,女方不但沒有任何財產能分割,還要承擔婚姻期間的共同債務。
意思就是說,我父母那20W是拿不回來的,我還要給他20多W。姐妹們,能看明白嗎?
有姐妹會說,借條上我沒簽名,不算的。我現在告訴你們,算的,法官說,就算沒我簽名,也是共同債務。
我律師要他舉證,那50多W花哪裡了?他說下次開庭帶來。
第2次開庭前的那段日子,我們家積極舉證“女方事實不知道那筆債務”。
也通了很多關係,甚至白道黑道都用上了。
父母,朋友,親戚,所有知道我們事的人,都恨的咬牙切齒,沒見過那麼無恥的人。
甚至一個可愛的表弟說“姐姐,我幫你殺了他吧,開車撞死他,我只要坐3年就出來了”
繼續敘述,第2次開庭,他沒有任何證據舉證出那筆債務。
好運的是,他偽造借條的那個日期,我正好在南京出差。
我的律師提供了我在南京酒店的住宿證明,以及我公司同事出庭作證。
這些完全擊破了他說拿到錢當晚和我在一起的謊言。
無恥的人當庭翻供,說不願意離婚,夫妻感情很好,堅決不同意。
法官單獨找我談,按流程,他堅決不同意,你只能半年後再來起訴。
等待第2次起訴的那半年,實在是人生的考驗。
太痛苦了,痛苦到麻木。
這半年,我迅速成熟,話少了很多,眼神蒼白了很多。
因為這半年我經歷了不嫁給他可能一生都不會遇到的事。
先是他無休止的找我吵,來公司,來家裡。
經典語言如下:
“離婚?你連青春補償都不給我嗎?”
“你想離就離嗎?沒那麼容易,我搞也搞死你”
對著我同事,鄰居說“是我不要她,她生不出孩子的”
“她花了我多少多少錢”或者就是“她在外面有野男人了”
極其惡毒,習慣了就麻木了,開始的時候和他對罵,到後來看見他就當空氣般。
好笑的是他父母也趕來上海,連我們婚禮都說身體不好不來的人,離婚倒是身體好了。
吵到我家來,那天我不在家,媽媽一個人在家。
拍門,踢門,推我媽媽,拉斷我媽脖子裡的項鍊。
事後回想,媽媽那天是承受了多大的委屈。
後來,以110來收場。
同時,他亦接到法官通知,不準在訴訟期間打擾我和我的家人。
第2次起訴。
可能因為親戚和法官打過招呼了,第一次開庭,法院硬判了離婚。
15天后,就是昨天,我收到法院EMS來的判決書。
故事結束,心情卻異常輕鬆。
我要開始新生活了。
我又可以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了,又可以下班去做做臉,跳跳操,喝喝咖啡逛逛街了。
感謝那些支援我的好朋友,感謝為我出庭的同事,感謝仍然包容我的父母和家人。
亦十分感謝上面所有回貼的朋友,我說的句句屬實,我拿我全家來發誓。
一場3年不到的婚姻,賠了我3年青春和父母的積蓄,而對如今的我來說,這些都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