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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報道了《為買四萬元玉石床墊七旬老人與子女鬧掰》,引起了讀者的廣泛討論。不少讀者反映,除了這種免費體驗,還有一種以聽課、開會為形式的會銷正在老年人中大肆盛行。
免費領洗衣液、健步鞋,一塊錢領兩包抽紙,免費領老花鏡……這樣的“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吸引著大批老年人聚集到一起。而每次領東西之前,各路“專家”都要講一堂課,向老年人兜售物品。這樣的活動卻無一例外地將年輕人擋在門外,神秘的會場裡到底隱藏著什麼?
免費領了贈品
又買了幾千塊錢保健品
9月14日上午10時,在濟南市金龍大廈西樓14層,周大爺拉著裝得鼓鼓的拉桿車,走出了一家商貿公司。而在周大爺的身後,陸陸續續趕來的老人憑藉手機裡的邀約簡訊,到前臺換取一張領贈品的憑證,就可以進到會場裡領贈品了。
一旁的會場裡,幾位領完贈品的老年人被工作人員領到擺著收藏品的玻璃櫃臺前,專心地聽著講解。“賣收藏品的,有郵票什麼的,要1000多塊錢,工作人員讓買,不買也不強求,領了洗衣液就走。”周大爺介紹。
對於這樣的會場,周大爺一點也不陌生,“我今天就去了三個地方,早晨去了世茂那邊,讓存錢投資,送了一包乾果,下午還要去大觀園那邊,說能領一雙健步鞋。”周大爺說,自己住在王官莊附近,坐車到市中心要一個小時,“總有人給我打電話讓我領東西,反正我閒著也沒什麼事,就來了。”周大爺說,從吃的到用的,家裡已經堆了一堆免費領的東西了。
真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嗎?“我知道人家是讓買東西,看到有用的我也會買點。”周大爺說,雖然知道免費領贈品只是個藉口,但每次他都忍不住要去看看,為此也買了不少東西,“買過蜂膠、買過治心臟的保健品,花了幾千塊錢。”提到自己花的錢,周大爺有些不悅,“那些東西買完,我再找那個開會的會場就找不著了,打電話也沒人接。”
神秘會場扎堆寫字樓
門衛森嚴拒絕年輕人
給老年人送贈品的公司到底在經營什麼呢?記者表示想進去參觀,卻被前臺人員擋了回來,“我們這裡只能憑邀約簡訊或者電話進場,其他人不能進,贈品也不能代領。”記者剛剛走到會場門口,這位工作人員便神情緊張地對著身後的同事喊了起來,“有個人要進去,她沒有簡訊。”隨後,幾個年輕男子走了過來,表示會場不能隨便進入,“沒有簡訊不能進。”記者又詢問該公司的經營範圍,這位工作人員只說是收藏品。
“這個枕頭可不是一般的枕頭,裡面有磁療裝置,用了能治病。”就在記者下樓時,幾位老年人邊說著邊走出了電梯,“我們在九樓領的,免費的。”一位老人告訴記者。“每天上班的時候都能在電梯裡看到拎著洗衣液、紙巾、枕頭這些東西的老年人,這個樓裡有好幾個給老年人開會賣東西的會場,我們都習慣了。”在金龍大廈上班的崔女士說,“但是從來沒看到過有年輕人過來,我們也沒進去過。”
“我們開會的時候有30多個人,都是老頭老太太,不讓年輕人進。”家住市中區的杜阿姨說,自己不久前也參加過幾次這樣的會,“第一次給了一雙鞋,第二次花一塊錢買了兩包紙巾。每次都會介紹一種治療老年病的保健品,有人買有人不買,不買的話專家的臉就不好看了,對你愛答不理的。”
杜阿姨介紹,自己去的這處會場位於大觀園附近,但由於是在工作人員指引下進去的,自己已經找不到那個地方了。
利用老年人心理變相推銷
取證困難無法定性
以老年人為目標免費送東西,再打著健康講座的名義,透過專家的表演讓參會的老年人上鉤,加上親切的稱呼和周到的服務,讓許多老年人招架不住,心甘情願地掏錢買下並不需要的東西。本想開會免費領禮品,結果卻花費幾百元甚至幾千元,而等老人醒悟時,卻為時已晚,有的拒絕退貨,有的則換了地方壓根兒聯絡不上。
這種專盯老年人的會銷、免費體驗為什麼能大張旗鼓地盛行呢?記者諮詢了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對於本報9月14日報道的玉石體驗館,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曾接到過投訴,併到現場檢視。“我們在現場發現,這個體驗館沒有營業執照,但是也沒有交易記錄,只是以體驗的形式讓老人去別的店買,這種屬於會銷,但是他們沒有賣東西,沒有經營行為,所以我們也沒法管。”該工作人員說。
濟南市工商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公司和個人只要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就要取得營業執照。而如果只是展示、展覽的作用,並沒有經營活動的話,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取得其他許可證。而對於已經取得營業執照、現場銷售的會銷,工作人員表示,取證困難無法定性,“因為老年人購買都是自願的,除非是非法傳銷,否則沒法將其定性為非法行為。當然,如果產品涉嫌欺詐、虛假宣傳,比如把保健品說成藥,只要證據充足,我們就可以進行監管。”這位工作人員提醒,老年人應該加強防範心理,及時和子女溝通,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記者就此諮詢了山東某律師事務所王建華律師。王律師認為,目前這種針對老年人、以會銷為形式的銷售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雖然這種銷售形式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是除非是有違法行為的傳銷,否則沒有法律依據為其定性。”王律師認為,正是這樣的法律監管空白,讓一些廠家鑽了空子,利用老人容易上當的心理,“老年人屬於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其自願做出的行為都是有效的,但老年人的鑑別能力和防範意識比年輕人要低,獲得的資訊也較為閉塞。但是目前我們的法律只對未成年人做出了保護,並沒有對老人做出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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