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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9月30日),大白新聞獨家獲悉:方誌敏烈士長孫方華清已正式向江西省上饒市弋陽縣人民法院提交了《關於為方誌敏烈士名譽維權,依法提請民事訴訟的請求》的材料。
據悉,9月30日,是我國的第四個烈士紀念日。今日上午,烈士紀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也將於明日(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民法總則》第八章民事責任中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方誌敏烈士被詆譭”案將成為《民法總則》正式施行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第一案!
(方誌敏長孫方華清)
方誌敏烈士後人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今日,大白新聞聯絡到了方誌敏長孫方華清。方華清表示:“對於有人在網上詆譭我爺爺方誌敏烈士一案,我已經正式的向弋陽縣人民法院提請了民事訴訟,也已經委託當地宣傳部門向法院提交了《關於為方誌敏烈士名譽維權,依法提請民事訴訟的請求》。”
方華清稱,他以方誌敏烈士親屬後人的名義,特別鄭重地向方誌敏原籍家鄉弋陽縣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對兩名涉及利用網路傳播含有詆譭抹黑方誌敏烈士內容帖子之人,提請追究其所應當擔負的民事責任,為方誌敏烈士名譽維權。
此外,方華清還說:“在此之前,我也已經跟弋陽縣人民法院的周院長做了溝通,當地法院也很重視這件事,而且還已經就此案向中院院長做了彙報。”
隨後,大白新聞聯絡到江西省上饒市弋陽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韓力。對於此類“詆譭烈士、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權”的現象,韓部長稱“這肯定是不行的”。韓部長表示:“對於這類現象,我們也跟上級反映過此類問題,也一直在做這方面的工作。”
同時,韓部長還稱,“這涉及面很廣,因為有些是在網路上發表(詆譭、侵害名譽權等言論),所以需要採取更有力的措施來管理。”
對於《民法總則》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且其中的第八章、第185條加入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內容,韓部長說“這當然是好事”。
“對這種詆譭烈士、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權的現象,我們作為宣傳部門,也會繼續加強引導和宣傳,弘揚正能量。同時,也希望相關執法部門也能夠一起來做這方面的工作。”韓部長對大白新聞表示。
此前兩人曾因“網上詆譭方誌敏”被拘留
今年1月,有網友在網上發帖稱“方誌敏及其紅軍綁架一對美國傳教士夫婦”。隨後,方誌敏之孫方華清就“有人詆譭先驅烈士”向公安機關報案。據媒體1月22日報道:上饒市弋陽縣公安局已受理方華清對網路上詆譭先驅烈士方誌敏的報案。
據瞭解,弋陽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就此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對上述資訊予以證實,並表示已經受理此案。“我們已經翻看了網友的帖子,把相關的情況向市局(上饒市公安局)做了彙報。”上述負責人說。
今年8月,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人因網上詆譭先驅烈士方誌敏而被上饒市弋陽縣公安局治安拘留。方華清稱:“我報案後專門找到江西省黨史部門,請他們提供相關證據。”方華清還說,“自己將準備到法院起訴抵毀先烈的網友,提起民事訴訟。”
公開資料顯示,方誌敏(1899年8月21日-1935年8月6日)是江西上饒市弋陽漆工鎮湖塘村人,中國共產黨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傑出的農民運動領袖,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閩浙(皖)贛革命根據地和紅十軍團的締造者。
2009年9月,方誌敏被有關部門評選為“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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