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要賠300萬涼茶案最終判決出爐

  備受關注的“中國飲料第一罐”涼茶虛假宣傳糾紛案有了終審結果。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近日維持了此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加多寶(中國)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中國第一罐”等用語的廣告,刊登宣告以消除影響,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這是2012年廣藥集團勝訴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後,王老吉和加多寶一系列糾紛案件迎來的第一個終審判決。針對“七連冠”廣告語案終審判決,加多寶方面則回應稱,根據國家權威機構的報告顯示,在罐裝飲料市場,加多寶生產的罐裝涼茶自2007年至2013年,每年市場銷售份額穩居罐裝飲料銷量第一名,報告資料客觀真實。

  王老吉和加多寶在2012年“分手”後,產生一系列糾紛案件。該案件是第一個終審判決,敗訴方加多寶將為此付出300萬元的賠償。

  2014年3月開始,加多寶使用“國家權威機構釋出:加多寶連續七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宣傳語,廣藥方面將加多寶訴訟至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該案件在去年12月該案件有了一審結果,即加多寶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廣告用語,刊登宣告以消除影響,以及賠償300萬元。

  廣藥集團曾授權給加多寶使用“王老吉”商標,加多寶藉此推出紅罐涼茶並大獲成功,但廣藥集團收回商標所有權,並且從商業夥伴變為競爭對手之後,糾紛由此產生。

  當下,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紅罐裝潢案” 等在內,王老吉與加多寶有多個官司正在審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寶索賠近50億元。

  值得注意是,已判決的案件加多寶均敗訴,這些案件在加多寶上訴後,等待終審。

  將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是“紅罐裝潢案”。 在紅罐糾紛中,2014年12月,廣東高院的一審判決為:加多寶構成侵權,向廣藥集團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同時停止使用、生產、銷售所有紅罐涼茶包裝的產品。

  加多寶隨即上訴,今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庭審此案,在經歷8個小時的庭審後,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6月23日,廣藥集團又宣佈,關於涼茶的紅罐包裝問題,除廣東加多寶,另將對5家加多寶公司主體提起訴訟,索賠金額不低於15億元,後來多地法院審理此案。

  涉及金額最多的,是“王老吉”商標案。 2014年5月,廣藥集團旗下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加多寶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賠償10億元,後又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億元,案件獲得受理。

  加多寶於2015年2月向上廣東高院提起反訴,亦要求廣藥方面賠償10億元,但未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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