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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北京8月24日電 認為匿名文章《摩拜深陷三大誠信危機》詆譭了摩拜,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起訴釋出網站索賠百萬元。8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名譽權糾紛案。
原告摩拜公司代理律師在庭上舉證。 圖片來源於中國法院網
被告涉案網站代理律師在庭上質證。圖片來源於中國法院網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拜公司)創立於2015年初,是摩拜最早的經營主體,也是手機軟體“摩拜單車”的持有者。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摩拜公司主張釋出網站涉嫌侮辱、誹謗,多位被告回應稱,文章內容不構成對摩拜的侮辱,評論是有些尖銳,“屬媒體的合理質疑,是監督行為。”
摩拜稱遭詆譭起訴網站索賠100萬元
3月21日,每日科技網釋出了一篇題為《摩拜深陷三大誠信危機:專利侵權、避談押金、燒錢當遊戲》的文章,署名為每日科技網。同日,中國IT研究中心與中國軟體資訊網幾乎同一時間轉發了這篇文章,並手動添加了一段導語。因認為名譽權遭到侵犯,摩拜公司將三家網站的經營者、主辦單位起訴至法院。
摩拜公司訴稱,該文章大肆捏造事實、散佈謠言,從大標題、導語、小標題到主體內容均對原告惡意進行不實的名譽攻擊,充斥著誹謗言論與侮辱性的謾罵。
摩拜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文章為吸引公眾關注“精心設計”了標題,被告網站透過惡意編輯突出了導語,還在文中不遺餘力的誹謗摩拜公司抄襲成性,喪失了企業誠信。
“這是一起典型的專門針對摩拜進行的有組織的網路誹謗和抹黑事件。”其代理律師表示,各被告是共同侵權行為,涉案文章在網際網路上大肆傳播,嚴重損害了摩拜的商業信譽和企業社會形象,造成了重大的、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
據此,摩拜公司請求判令被告“每日科技網”經營者廣州朝聞天下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朝聞天下公司)、“中國IT研究中心”經營者北京比達資訊諮詢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黃順芳、“中國軟體資訊網”主辦單位北京藍美文化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陳禮明等5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暫計100萬元。
網站稱文章屬媒體合理質疑
面對摩拜的維權主張,各被告均表示很冤枉。
因其他兩家涉事網站轉載標註文章來源於每日科技網,該網站經營者朝聞天下公司被追加為被告。該公司代理律師強調,每日科技網只是轉發文章,不是原發網站。文章來源是“E科技前沿”,是網站系統自動抓取後備註上了我們網站名字。
“涉案文章內容屬實,表述客觀,沒有誹謗和詆譭,關於摩拜的押金、燒錢問題,網上一直有大量文章報道。”該律師補充說,在接到起訴書後,每日科技網及時刪除了該稿件,該稿件瀏覽量僅有138次,造成的影響小。
其他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師高俠亦表示,文章未使用侮辱性語言,基本都是陳述事實或合理質疑,不應認為構成侵權。涉案文章轉載自網際網路公開資訊,軟體諮詢網和IT諮詢網也轉載過摩拜公司的正面稿件,並非主觀故意侵犯原告名譽權,網站抓取文章僅是因為其是近期熱點,“言辭是有些尖銳,這是評論文章不能避免的,我們沒有義務去澄清爭議內容”。
“文章多處都出現蓋棺定論的情況,把摩拜說成是騙子。”摩拜公司代理律師說,被告都自稱是專業人士做的網站,對文章卻沒盡到審查注意義務。
目前,涉案文章仍能在網上查到。記者注意到,文章全文有1600字左右,分三部分論述摩拜陷誠信危機,小標題分別是:鼓吹技術創新,實則抄襲成性;避談鉅額押金,或為重資產運營輸血;燒著投資人的錢,卻說失敗了就當做公益。
摩拜公司表示不接受調解,本案未當庭宣判。
原被告代理律師庭後受訪各執一詞
庭後原被告代理律師接受記者採訪,雙方對文章內容是否構成侵權各執一詞。
談及本次訴訟,摩拜公司代理律師表示,這些網站首發或轉發之後,引發了其他網站的大量轉發,給摩拜公司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後果。“我們希望透過訴訟引起相關媒體注意,釋出熱點也有相應的注意義務。
“第一個發文的人確實很難尋找,這5家是我們具體發現的,對於其他的侵權行為,公司會採取其他相關措施。”律師說,文章指摩拜抄襲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會對摩拜這種創新型公司以後的發展造成嚴重阻礙。
被告代理律師均堅持文章內容屬實。其中一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摩拜公司收取的押金問題一直是民眾關注的問題,他們的融資、押金去向以及專利侵權等都是客觀存在的,沒有媒體監督的話,百姓無從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
“媒體的監督可能存在誤差,如果都認為是名譽侵權的話,將束縛媒體的手腳。”該律師指出,摩拜公司收取的押金遠高於其公司資本,如果發生跑路的話,押金的去向將成為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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