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郵儲行長看守所去世,二審尚未開庭。原郵儲行長陶禮明案目前處於二審階段,一審判決是無期徒刑,一審宣判後即進行了上訴。近日,陶禮明在河南鶴壁市看守所去世,官方通報因心臟病去世,目前正在申請進行屍檢。陶禮明的代理律師高子程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訊息。
另據其他媒體引述:陶禮明的兒子在其朋友圈寫道:“我親愛的父親陶禮明於2016年6月1日永遠地離開了我們,終年62歲。他再也沒有痛苦,用生命最終捍衛了自己的尊嚴和清白。作為他的兒子,我為他受到的痛苦感到難過,同時也為他的堅強感到驕傲。”
原郵儲行長看守所去世
據公開資料,陶禮明出生於1953年8月,曾長期擔任國家郵政局儲匯局局長,2007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之後,陶禮明開始任行長一職。2012年6月11日,郵儲銀行母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釋出公告稱,陶禮明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調查內容涉及到若干筆貸款和銀行資金業務。
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中郵儲另外兩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貪汙與陶禮明一同受審。
新華社此前曾披露了一些具體案情: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陶禮明與兩名同事、下屬合謀,先後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累計超發國債共計4.2億多元。其中,約3.4億元國債資金挪用於炒股、投資理財,供個人牟利。截至案發,向中郵儲國債專戶回款共計3.6億多元,還有4271.8萬元未歸還。
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陶禮明涉嫌貪汙受賄共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 檢方指控,陶禮明利用中郵儲開展“新農村基層建設專項融資”業務,在明知一些專項融資專案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仍批准辦理融資業務,先後幫助江蘇交通、湖南高速等6家融資客戶融資109.5億元。至案發前,陶禮明從融資客戶分得好處費230萬元。
另據瞭解,同時涉及陶禮明受賄案的其他人士,包括中國郵政集團黨群部主任張志春,中間人、上海慧融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軍等則另案審理,並在去年11月宣判,張志春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朱軍犯受賄罪、行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據朱軍的代理律師曹健介紹,各位當事人均提起了上訴。曹健認為,朱軍只是融資中介,沒有代陶禮明受賄,收的是中介費共計七千八百多萬,然後再把中介費送了230萬給陶,表示感謝!不構成受賄罪。
郵儲銀行是在改革原有郵政儲蓄管理體制基礎上設立。2007年3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1月21日,經國務院同意並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整體變更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郵儲銀行宣佈成功引入10家戰略投資者,融資451億元,佔股比例為發行比例16.92%。
截止2015年9月末,郵儲銀行擁有營業網點超過4萬個,覆蓋全國98%的縣域,服務客戶近5億人,是全國網路規模最大、覆蓋面最廣、服務客戶最多的商業銀行;資產規模近6.8萬億,位居中國商業銀行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