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債嫁給欠債人,後續發展太驚人。因為愛情,不少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兩個月前,雲南人何某撇下前夫,再嫁給了臨海漢子,理由卻有點荒唐:她不是為了愛情,而是為了討回兩萬元錢的債務。
婚後,現任丈夫耍賴不還債,她一氣之下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臨海市人民法院就遇上這麼一樁奇葩的案子。
為討債嫁給欠債人 後續發展太驚人
何某年紀40歲出頭,老家在雲南。多年前,她來到臨海打工,認識了當地男子項某,兩人年紀相仿,隨後就成了朋友。有一天,項某急匆匆找到何某,稱自己家中出了事急需用錢,希望何某借錢給他救急。當日,何某拿出了兩萬元積蓄給了他。此後,何某多次向項某催討債務,項某以各種理由推託。
直到2016年10月,事情突然峰迴路轉,項某鬆口說願意還錢。“只要你跟我登記結婚,我就把錢還你。”面對項某的“求婚”,何某當場就懵了。當時,她還是一個有夫之婦,有一段經營多年的婚姻。
或許是兩人相識多年互有好感,再加上何某討債心切,鬼使神差間,何某竟然答應了下來。之後,她火速和前夫離了婚,又火速和項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兩個多月過去了,何某成了項某的合法妻子,在家當起了家庭主婦。親夫妻還是得明算賬,何某心裡有自己的小九九,她依舊盼著項某早日還錢。然而,項某遲遲沒有兌現當初的諾言。何某醒悟過來,自己被欺騙了,她還覺得,項某當初的“求婚”有著欺騙和威脅成分。於是,她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項某離婚。
在瞭解案情後,臨海市人民法院法官在雙方之間做了調解工作,該案最終以原告何某撤訴而終結。何某稱,她和項某已經日久生情,且項某時不時會給她零用錢,因此,她又不想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