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消費 “霸王條款”又抬頭?
不久前,市民陳慧在西安市曲江新區某五星級酒店舉行了婚禮。婚禮在喜慶的氣氛中圓滿舉辦,但在婚宴結束結賬時,酒店的各種不合理規定給陳慧一家添了不少堵。
記者 袁景智攝
“婚宴套餐包含酒水,而且不能折價替換。這也就算了,酒店竟然還規定酒水必須在店內飲用,喝不完不許帶走!這也太霸道了吧!”儘管婚禮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提起這件事陳慧還是很氣憤。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新人願意在婚禮中投入更多的財力,把自己的婚禮辦得風光而有格調。再加上新人們婚期扎堆,正是抓住消費者的這種心理,一些酒店推出的婚宴規定越來越“霸道”,服務費、裝置費、場地費等婚宴收費亂象頻現,“霸王條款”在婚宴消費中又開始“抬頭”。
理直氣壯地“捆綁收費”
每年的七八月屬於婚宴消費淡季,但是今年“淡季不淡”,舉辦婚禮的新人依然不少,西安市規模大一點的星級酒店基本每週都有婚宴。
據瞭解,目前西安市普通酒店婚宴每桌收費基本在800元至1500元左右;中等規模的酒店,婚宴價格大概每桌2000元至3000元不等;高檔酒店婚宴每桌要價在4000元以上,甚至還有上萬元一桌的。儘管價格高昂,但是西安市一些高檔酒店的婚宴已預售到明年5月,就連一些普通飯店今年11月前的週末也早早被新人們預訂一空。
“我們酒店是根據婚禮日期確定婚宴價格的,‘好日子’起價會高一些,但也早早被訂完了。”西安市雁塔路一家四星級酒店的工作人員介紹說,該酒店婚宴的淡季和旺季每桌的價格大概會相差300元左右。
今年3月,市民張卓在西安市南郊一家五星級酒店預訂了婚宴,酒店收了婚宴全款的60%作為定金。沒想到婚禮前夕,家裡老人突然生病,張卓急忙去酒店改期,結果酒店給的答覆是不能改期,而且定金也不退。張卓說:“先不說給不給退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這家酒店收了我60%的費用,明顯是違規!”
按照常理,消費者預訂酒店,商家自然有義務提供場地,要是再另外收取場地費,顯然不合理。然而,西安市高新區一家酒店的婚宴就要根據桌數情況額外收取場地費。記者詢問該酒店工作人員場地費要收多少時,工作人員沒有正面回答,只說要到籤合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協商。
7月8日,咸陽市民許女士舉行完婚禮結賬時發現酒店收取了婚禮裝置費。“我們婚禮上的裝置都是婚慶公司自帶的,根本沒用酒店的裝置。但酒店說這是婚宴套餐裡包含的,不管用不用,錢都要收!”儘管覺得很不合理,最終許女士一家為了圖個吉利,還是交錢了事。
為什麼價格高昂的婚宴市場,商家提供的服務卻與其收費不匹配?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婚慶消費市場日益成熟,婚慶產業規模不斷擴大,辦一場婚禮動輒花費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高額的利潤和行業壟斷等因素助長了一些商家的“霸道”。
“啞巴虧”就該吃嗎?
“辦婚禮都圖個吉利,畢竟一輩子就一次。即便花了冤枉錢,也不想為這個事過多糾纏。”家住西安市世家星城小區的王雲說。
正是因為消費者的“不計較”,才讓婚宴消費中的“霸王條款”屢屢出現。
“婚宴的包席比一般包席要貴,這也就算了,可品質卻無法保障。”近日,汪女士為兒子在西安市北郊某大型豪華酒樓舉行了婚禮,並支付了6萬多元的費用。婚禮當天,因忙於招呼客人,她顧不上品嚐菜品,可事後賓客們普遍反映酒樓的菜品和服務都不行。熱菜端上來是涼的,肉嚼不爛,湯也不夠熱,剩菜盤子沒人收,服務人員半天叫不來,而且服務態度也不好……這些都讓汪女士尷尬不已。
記者從省消協瞭解到,目前婚宴消費中存在的“霸王條款”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除了正常餐飲收費外,酒店還巧立名目,收取服務費、場地費、裝置費等不合理費用;二是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強迫消費。如指定婚慶公司、規定預訂桌數、婚禮當日只能加桌不能退桌等;三是規定餐前全款結賬。一般商業慣例是餐後付款,如在餐前付款,消費者就會喪失對酒店的制約權,出現問題想要維權就會很被動。
雖然商家存在一些不合規的做法,但西安市消協接到消費者針對婚宴酒店的投訴並不多。西安市消協一位工作人員說:“首先由於本地適合舉辦婚宴的大酒店都是‘搶手貨’,消費者沒有過多的選擇權;其次是一般消費者會認為已經簽訂了合同,就表示自己認可酒店規定的條款,即使覺得不合理,也因不想破壞喜慶氣氛而選擇不投訴。”
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需要全社會共同來維護,婚宴消費也不例外。相關部門應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處理機制。商家也應守法、合規地進行經營。作為消費者要樹立維權意識,對不合理規定說“不”。全社會一起形成合力,才能剷除“霸王條款”滋生的土壤,營造一個更加舒心、放心的消費環境。
記者 徐穎 實習生 李小雨 陳亞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