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孩報警被60後情人強姦,究竟發生了什麼?一60後外地男子攜90後女子情人來泰山旅遊,女子在泰城一大型商場購物時,男子磨磨唧唧,反覆、長時間和售貨員講價錢,惹怒了女子,兩人發生爭吵。女子回到所住賓館後,受到男子的埋怨,女子一怒之下向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報警稱:我被強姦了。
6月5日21時許,一自稱是浙江省某市的女子稱:我被強姦了,趕快過來。站前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認為案情重大,立即組織民警到報警人所住賓館。當民警來到報警人所住房間時,只見一年輕女子和一位叔叔級的男人嘻嘻哈哈的在那裡吃水果。民警詢問女子怎麼回事時,報警女子笑著指男子說:是他強姦了我。
90後女孩報警被60後情人強姦
面對如此情景,民警有些莫名其妙。見此,那名男子有些尷尬的解釋說,他們兩人來自浙江省某市,是情人關係。兩人是來泰山旅遊的。晚上他們到賓館附近的商場購物,女子看中了一件上衣,價錢400多元,要買。我以為她有一件類似的上衣,買了她也穿不著,我本意是不願意買,所以付款時有些磨磨唧唧,她不高興了,和我鬧了起來。
女子承認兩人是情人關係。但讓女子氣不過的是男子太摳門。女子認為,有一件又怎麼樣,不就是400多塊錢嗎!女子向民警訴苦說,自己是一名90後的女孩,他是60後的老年人,他就是不知道讓著自己,400元都捨不得,還像個男人嗎!
民警聽明白了兩人是怎麼回事。現場判斷女子沒有什麼大事,只是男子沒有痛痛快快的按照自己的心意來事,矯情一下。民警批評了兩人的不理智行為。勸告他們,兩人是情人關係,這是道德問題,不在民警的管轄之內。但在公共場所吵架,破壞公共秩序,那就是法律不允許的。民警奉勸二人有矛盾自己解決,亂報警是違法的,要自重自愛,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