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未完成“水十條”治汙任務工業區或被摘牌

  9月6日電 據環保部官網訊息,環境保護部水環境管理司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一些地方落實工業集聚區水汙染治理硬任務進展較慢,距離“水十條”時限要求有不少差距。環保部將會同相關部委加大督導力度,對逾期未完成任務的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按“水十條”規定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汙染物排放的建設專案,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環保部:未完成“水十條”治汙任務工業區或被摘牌

  資料圖:一條被汙染的河流旁邊漂浮的垃圾與死魚。中新社記者 繆超 攝

  為更好推進工作,環境保護部近日製定印發《工業集聚區水汙染治理任務推進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實硬任務: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是落實硬任務的責任主體,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條”要求;各牽頭負責部門要加大排程和資訊公開力度,指導存在問題的園區制定整改措施,各級環保部門應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赴現場督導;環境保護部將會同相關部委加大督導力度,對逾期未完成任務的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按“水十條”規定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汙染物排放的建設專案,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負責人稱,工業集聚區已成為工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是工業集聚區水汙染防治的底線要求。“水十條”強調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汙水集中處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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