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兄弟家人失聯 無法認定為孤兒

兩兄弟家人失聯 無法認定為孤兒

  兩個孩子在學校老師家吃飯

  黑龍江省雙鴨山林業學校有這樣一對特殊的“住校兄弟”,4年多來,兩兄弟的家長几乎沒有來看過孩子,孩子一直被留在學校生活,學習費用也由學校負擔。當地學校所屬的林業系統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孩子的奶奶多年來一直失聯,父親失聯,母親沒有撫養能力。老師表示,過去4年裡,只有孩子的母親曾來看過孩子兩次。兩個孩子學習努力,但是仍期盼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民政部門的負責人稱,會繼續尋找孩子的父母,早日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兩兄弟家人失聯 無法認定為孤兒

  兩兄弟無家可歸

  在學校已住4年

  今年12歲的張柱和10歲的張明(均為化名)是親兄弟,分別上小學四年級和三年級。在學校中,上課時他們認真聽講,看上去和別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放學後,其他孩子被家長接回家,兩兄弟卻一直留在學校。事實上,他們已經有很多年沒能真正體會到“家”的感覺了。

  兩兄弟所在的學校隸屬於雙鴨山林業局,學校設有小學部、初中部和高中部三個教學部,並下轄一所幼兒園,是一所全日制的寄宿制學校。雙鴨山林業學校副校長趙士加向北青報記者回憶,2013年,兩個孩子的奶奶將他們送到學校的幼兒園,“剛入學的時候,他們的奶奶還管他們,每天正常接送孩子上下學,到了暑假,孩子的奶奶就沒有來接過孩子。”

  趙士加說,當時校方聯絡了孩子的奶奶,對方聲稱在外地沒法來接孩子,也沒有其他人能來照料孩子。於是,兩個孩子被學校委託在老師家度過暑假,沒想到一直住到現在。

  趙士加表示,後來他們調查發現,兩個孩子的父母已經分居,孩子跟著奶奶生活,“孩子的爸爸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暑假之後,校方多次跟孩子的奶奶聯絡,但是對方說自己管不了這兩個孩子,隨後開始更換電話號碼,並搬離了原先的住處。

  父母分居奶奶失聯

  4年僅見一次家人

  雙鴨山林業學校黨支部書記姚雪萍表示,孩子剛入學的時候沒有戶口,是學校和林業公安局給他們辦理了戶口。在聯絡不到孩子的奶奶後,學校曾通過當地的公安局和法院尋找孩子的父母。“當時公安局發現,孩子的父親在山東有入住資訊,但是後來又找不到人了。相關部門也找到了孩子的母親,但她沒有撫養能力。所以後來我們學校就一直承擔著撫養他們的責任。”

  據姚雪萍介紹,雙鴨山林業學校屬於當地林業系統,有獨立的民政部門,學校為兩個孩子聯絡了林業系統內的民政部門,給孩子辦理了低保和補助。“說實話,這麼多年了,學校就是他們的家,我們就把他們當做自己的孩子。”

  張柱的班主任陳老師從二年級開始教張柱語文,她說張柱在班裡很開朗、活潑,同學關係很好。不過陳老師說,雖然張柱沒表現出來,但她能感覺到張柱對於父母和家庭的渴望:“去年,張柱的媽媽來看過他一次,給他買了些吃的、穿的,這是幾年來張柱唯一一次見到家人。見面後不久是六一兒童節,他特別希望媽媽能再來一次,但是他媽媽沒有來。”陳老師回憶,六一那天,別的孩子興高采烈,張柱卻趴在桌子上,一直沒說話。

  汪老師是張明的班主任兼語文老師,她對北青報記者說,每次班裡發獎狀,其他孩子都說要把獎狀拿回家裡給爸爸、媽媽,張明就自己把獎狀默默放進書包裡,他說不知道要拿給誰。

  汪老師說,去年張明的媽媽來看過他後,他就特別想見媽媽。開家長會老師打電話通知家長時,他就跑到老師跟前,問:“老師你能再給我媽媽打一個電話嗎?”“我實在不忍心告訴他,我們聯絡不上他媽媽,只能找各種藉口說他媽媽有事來不了。”

  兩位班主任介紹,兩兄弟基本每天都在學校生活,放寒、暑假的時候其他學生都回家了,他倆白天在學校的幼兒園生活,晚上就跟著高中部的生活教師到高中宿舍休息。

  無法認定為孤兒

  每年花費約一萬

  過去4年,兩個孩子一直住在學校,生活和學習上的費用由校方承擔,“一般一個孩子每個月的伙食費是300元,這個我們學校都是給兩兄弟免去了,加上生活用品的費用,每年學校需要付一萬多元。”

  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局長高建林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稱,雙鴨山林業局是省直企業,和當地政府部門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高局長表示,此前單位從未遇到張柱、張明這樣的情況,為盡力幫助兩個孩子,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全程都在參與處理這件事。

  高建林說:“孩子被送來時,孩子的父母並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孩子的父親常年在外杳無音訊,他們的母親則和別人生了孩子。去年下半年,孩子的母親來我們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我和她聊了一下午,發現她完全沒有撫養能力。孩子的奶奶早年喪夫,現在和別人生活在一起。”

  在瞭解到孩子的家庭情況後,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開始和雙鴨山林業學校及當地公安部門一起討論如何處理。由於張柱、張明沒有戶口、出生證等一系列相關證明,所以林業局民政局首先請示公安局,給孩子辦理了戶口,戶口簿上寫的監護人是孩子的奶奶。接著民政局給張柱、張明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戶籍證明等相關手續。

  由於兩個孩子未滿16週歲,所以民政局和銀行進行協調商量,給他們辦理了存摺,以便發放生活費。高局長說,“民政部門曾和當地的孤兒院進行了聯絡,但根據政策,孩子的父母健在,孩子不算孤兒,無法進入孤兒院。”

  高建林對北青報記者說,目前針對張柱、張明的情況,林業局民政局和校方也有自己的困難和擔憂:學校不敢讓兩個孩子單獨出校門,平時都有老師看管著,也很擔心孩子生病,害怕他們發生意外。“畢竟孩子的父母都健在,如果出了問題,我們可能要擔責任。”

  此外,就是孩子的教育問題,“等到孩子上大學,那學費就高了。”高建林表示,接下來還是會努力和孩子的父母溝通交流,希望能從人性和社會道德的角度感化他們:“我們希望張柱、張明能夠健康成長,同時希望孩子的父母能夠承擔起責任,早日把他們接回去,給他們提供家庭的溫暖。”

  對話

  住校兄弟:很想爸爸媽媽接我們回家

  北青報:你們平時放學之後喜歡做什麼呢?

  張明:我們喜歡吃香蕉和蛋糕,也喜歡下象棋,但我跟哥哥下象棋的時候總是輸。下了課我會和同學玩“打卡片”,我是我們班“打卡片”第一名呢。

  北青報:在學校跟誰比較親?生日怎麼過呢?

  張明:我跟哥哥最親,跟學校裡的老師也很親,我們從來沒過過生日,也沒吃過生日蛋糕,想過生日的時候,就只能想著。但我們不敢把這個事情告訴老師,怕給老師們添麻煩。

  北青報:放假的時候一般做些什麼呢?

  張明:就是跟哥哥待在學校,在教室裡寫作業、看書,想玩象棋的時候俺倆就玩象棋。

  張柱:到了過年的時候,俺倆去老師家裡過年,是幼兒園老師,俺倆還會幫忙包餃子呢。

  北青報:平時能出學校玩嗎?都去哪裡玩呢?

  張柱:這不一定,老師他們也忙,有時間的時候就能跟老師出來一次。有時候我們會跟老師說,有老師會帶俺倆出來玩。我們會去老師家裡,看電視、吃好吃的。有的時候老師會帶俺倆出去逛街,還會去公園。俺倆也去過商場裡玩遊戲機,老師經常給俺倆買好吃的。我最喜歡去公園裡,裡面有很多花,還有樹。

  北青報:你們還能記得和爸爸、媽媽之間的事情嗎?

  張柱:只能記得一點,就是爸爸媽媽帶俺倆出去玩,其他的就記不清了。平時我很想爸爸、媽媽。我很想見到爸爸、媽媽,還有奶奶。

  張明:很想我爸爸、媽媽,還想我奶奶,我想讓爸爸、媽媽來看俺倆,接俺倆回去。

  本組文/本報記者 屈暢 實習記者 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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