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兩隻鸚鵡獲刑5年 背後真相到底是為何

  男子賣兩隻鸚鵡獲刑5年背後真相到底是為何!因賣了兩隻自己養殖的鸚鵡,深圳男子王鵬被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妻子任盼盼得知這一判決結果後癱坐在椅子上,丈夫只是賣了兩隻自己飼養繁殖的鸚鵡,怎麼會判得這麼重?她說,他們後來才知道,出售的這兩隻小太陽鸚鵡不普通,屬瀕危野生動物,否則她丈夫絕對不會鋌而走險。而且她一直以為野生動物保護法是保護野生動物的,壓根沒想到人工飼養繁殖的也犯法。

男子賣兩隻鸚鵡獲刑5年 背後真相到底是為何

  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據任盼盼介紹,王鵬“東窗事發”,系買方謝某某被抓後供出王鵬。2016年5月17日,王鵬被警方羈押,次日即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4月初,王鵬將自己孵化的6只小太陽鸚鵡以每隻500元的價格出售給謝某某。法院查明確認,6只中只有兩隻是小太陽鸚鵡,另外4只玄鳳鸚鵡,無證據表明玄鳳鸚鵡是珍貴、瀕危鸚鵡。

男子賣兩隻鸚鵡獲刑5年 背後真相到底是為何

  一審判決書中稱,深圳寶安區法院查明,2016年4月初,王鵬將自己孵化的兩隻小太陽鸚鵡(學名為綠頰錐尾鸚鵡)以每隻500元的價格出售給謝某某。同年5月7日,公安機關在王鵬宿舍查獲小太陽鸚鵡(人工變異種)35只,和尚鸚鵡9只,非洲鸚鵡1只,共計45只鸚鵡。這些鸚鵡都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一審判決書稱,“因此,雖然本案所涉的鸚鵡為人工馴養,亦屬於法律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王鵬售賣兩隻小金太陽鸚鵡(綠)給謝某某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另還查獲45只列入《公約》附錄二的被保護鸚鵡待售,屬犯罪未遂,依法可減輕罰。辯護人認為45只鸚鵡不是用於出售的意見與查明事實不符,不予採納。

男子賣兩隻鸚鵡獲刑5年 背後真相到底是為何

  據此,寶安法院一審判決王鵬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目前,王鵬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知名律師徐昕已接手此案,將為王鵬作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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