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好友潑硫酸 怎麼能這麼狠心?

  女子向好友潑硫酸怎麼能這麼狠心?經過14年等待,隨著旬陽縣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被昔日好友王開芳潑硫酸毀容的旬陽女子譚琴,終於等到了判決書,被告人王開芳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其醫藥費等9.4萬元。據瞭解,此前旬陽警方多名領導及責任人因違規撤銷該案嫌疑人的網上追逃資訊被查處

女子向好友潑硫酸 怎麼能這麼狠心?

  案情回顧

  潑硫酸毀容案追逃資訊蹊蹺被撤引關注

  2001年1月19日19時許,旬陽縣捲菸廠29歲女工譚琴下班回家,被曾同為菸廠職工的好友王開芳用硫酸潑在面部,臉、眼、面、耳多處被燒傷,法醫鑑定結論為“重傷,傷殘三級”。旬陽警方很快鎖定嫌疑人王開芳。據警方證實,案發前,王開芳因懷疑譚琴與其夫有染,曾幾次找譚琴理論。離婚後,王開芳認為是譚琴破壞了她的婚姻,遂對其潑硫酸報復。

  網上追逃資訊補登後又被撤

  據譚琴介紹,出院後她曾多次向旬陽警方詢問案情,辦案民警答覆已在網上釋出追逃資訊。2006年她無意中獲悉,被“通緝”了5年的嫌疑人王開芳的資料在公安網上查不到。《華商報》於2006年7月6日刊發了《追逃五年網上沒有疑犯資訊》關注該案,隨後旬陽警方承認工作失誤,並補登上嫌疑人王開芳的追逃資訊。

  2014年3月,譚琴再次發現,2011年12月7日旬陽縣公安局已撤銷王開芳網上追逃資訊,而被撤下的追逃資訊中王開芳名字下面,赫然掛著王開芳二嫂的照片。《華商報》於2014年6月6日報道了《蹊蹺的網上通緝令》,再次關注該案,同時由省公安廳和安康市公安局組成的調查組入駐旬陽縣公安局調查。

  違規撤銷追逃資訊多人被處理

  2014年8月22日晚,旬陽縣委宣傳部發布訊息稱,經查,2011年11月底,旬陽縣公安局為完成清網任務,利用虛假資料違規撤銷犯罪嫌疑人王開芳的網上追逃資訊。根據有關規定,旬陽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益軍被行政警告,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董強印被撤職,其他5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處分。隨後,旬陽縣公安局新上任局長,針對此案發出20萬元的懸賞通告,2014年9月15日,該案犯罪嫌疑人王開芳在戶縣落網。2014年9月27 日,王開芳被旬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開芳這14年都藏在哪裡?又是如何“漂白”的呢?據旬陽縣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證據顯示,王開芳案發後負案逃至襄樊、西安,後化名“趙紅梅”落戶戶縣,並與人結婚。

  逃跑中曾想跳江自殺

  據王開芳向警方供述,當日她將裝有硫酸的茶缸朝譚琴扔過去後,朝旬陽縣小河口跑去準備跳江自殺,後因放心不下娃,擋了一輛往蜀河方向去的麵包車,從蜀河乘火車到湖北襄樊,在一家旅館當服務員。

  過了一段時間流浪至西安,在西安武警醫院附近的菜市場找活幹時,遇到了舅家表哥劉某。當時劉某已經知道王開芳用硫酸傷害譚琴的事,並告訴她舊身份證不能用了,稱讓同學趙某給她重新換個名字,重新弄個戶口,她當時就給自己編了個名字“趙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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