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我,有車有房,年薪50萬,但我到現在卻沒有結婚。本來與一個女孩交往了一年多都要結婚了,她卻因為我提的一個條件,選擇了分手。
我爸在我很小的時候,跟另一個女人私奔了,是我媽一個人把我拉扯大。我媽為了我,自己去撿破爛賣,掙來的錢給我買好吃的給我買新衣服穿。還有就是沒黑沒夜的幹家裡的活,地裡的活。為了我,她吃了多少苦,只有我知道。所以,我絕對不能做不孝敬我媽的事,哪怕一點點對她不好的事,我都不能容忍。
我其實很愛前女友,她呢,也很愛我。我們都要結婚了,可是當我向她提出了婚後要我媽和我們一起住的時候,她堅決不同意,她說我媽要明事理,就應該必得現在的年輕人的生活習慣,懂得我們婚後雖然分開住,但能常去看她就是孝順。可是我怎麼能把母親一個人丟在一邊?爭執之下,我們吵了起來。後來我們就這個問題溝透過多次,但最終我們誰也說服不了誰,就只好手了!
從那之後我就想,以後不管跟哪個女孩子交往,得先提出和母親同住的條件,如果女孩能接受的話,那我們再開始交往,如果人家不願意,那就提前打住。三年過去了,我卻還是單身。最開始的時候,我原以為我年薪十五萬,有房有車,應該會有女孩能接受我這個條件的,但我想不到的是,三年下來,我相親不下十次,卻沒有一個人能夠接受我的條件。我不明白的是,現在的女孩子是怎麼了?難道她們沒有自己的父母嗎?難道她們寧可讓自己的父母一個人住,而只顧著自己嗎?哪怕情況很特殊,比如像我這樣的。大家說說,我能為了自己結婚,而拋母親於不顧嗎?反正,我是不會的,哪怕我這一輩子單身,我也要親自照顧母親!再說了,我就不相信,這天下,就沒有一個善良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