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朋友們來了解下信用消費貸款到底有哪些種類呢!

由 公松臣 釋出於 綜合

  現在先消費後還款的概念已經深入到年輕人的消費習慣之中,信用卡、分期購物、消費貸款等金融模式讓不少朋友們提前購買上自己心儀的商品,而不用像我們父母那個年代要存好久的錢才能賣一臺電視機。那麼消費貸款種類很多,那麼到底有多少種呢?今天卡神小組就來和朋友們說說朋友們來了解下信用消費貸款到底有哪些種類呢!朋友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目前常見的消費貸款形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傳統的銀行消費貸款,一種是信用卡分期。主要指的是用於留學貸款、房屋裝修、購買耐用品乃至買車等方面的個人貸款。從種類上看,消費貸款包括住宅抵押貸款、非住房貸款和信用卡貸款。商業銀行推出的個人消費貸款是大家比較熟悉的。個人消費貸款是商業銀行開辦的用於自然人(非法人或組織)消費目的(非經營目的)的貸款。

  個人消費貸款最大的特點是針對性強,近年來,為了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貸款需求,各家銀行紛紛設計出各具特色的貸款產品,而各類無需抵押擔保、申請便捷的信用貸款產品尤其受到消費者歡迎。相比銀行消費貸款,信用卡分期申請更方便。

  信用卡分期是目前比較廣泛的消費貸款形式,很多年輕消費者特別熱衷於用來買膝上型電腦或數碼產品等。一般來說,只要擁有信用卡,單筆消費滿足一定的金額要求,如超過500元,就可以直接透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申請對單筆消費進行分期償付。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處於起步階段,種類還不是很多,主要有:

  1、個人短期信用貸款。是貸款人為解決由本行辦理代發工資業務的借款人臨時性需要而發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內、額度在2000元至2萬元且不超過借款人月均工資性收入6倍的、毋須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該貸款一般不能展期。

  2、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不限定具體消費用途、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產作抵押擔保,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0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三年的人民幣貸款。

  3、個人旅遊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支付旅遊費用、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作質押擔保或者有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於旅遊專案實際報價30%首期付款的人民幣貸款。

  4、國家助學貸款。又分為一般助學貸款和特困生貸款,是貸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在校學生髮放的用於支付學費和生活費並由教育部門設立“助學貸款專戶資金”給予貼息的人民幣專項貸款。

  5、個人汽車貸款。是貸款人向在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以貸款人認可的權利質押或者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還貸本息並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在貸款銀行存入首期車款,借款金額最高為車款的70%、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的專項人民幣貸款。

  6、個人住房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鎮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貸款人認可的抵押、質押或者保證,在銀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額最高為房款的70%、期限最高為30年的人民幣專項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又分為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三種。

  卡神小組總結:看了今天的資料,想必朋友們對消費貸款有了全面的瞭解。不過卡神小組要提醒朋友們,消費貸款雖然能讓我們提前購買到自己心儀的商品,但朋友們一定要按消費貸款合同上的約定按期履約還款,不然因為消費貸款逾期而上了個人徵信報告就不值得了。在最後,卡神小組建議朋友們,理性申請消費貸款,仔細計算消費貸款的利息,只有理性申請精準計算,才是最有價值的消費貸款,不然揹負高額的手續費和利息就太不值得了。希望這個資料對朋友們有所幫助。


  為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意識,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日前,南明區舉行微型企業扶持政策宣講和國家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操作使用培訓會。

  培訓會上,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過各種案例講解了誠信經營的益處,並強調企業、個體經營戶列入異常經營名錄“黑名單”的危害。同時,重點宣傳微企“3個20萬”利好扶持政策。

  據悉,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把握“誠信經營固本”原則,既堅持“大水漫灌”——做到微企扶持政策宣傳全覆蓋、無死角;又堅持“精準滴灌”——對急需政策、資金的企業上門扶持。轄區微型企業運用利好政策,搶抓市場先機,在發展自身的同時,幫助解決復退軍人、返鄉農民工、失業人員、貧困戶等群體就業問題,實現了“扶持一人、帶動一批”的倍增效應。

  據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8月,南明區在全省首創企業誠信學習教育平臺,要求轄區企業負責人、個體經營戶參加微企扶持政策宣講和國家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操作使用培訓,做到監管、扶持兩不誤。(王成飛 張書源 趙松 文/圖)

  (2017-09-22)


  天健網訊息(記者 葛春家)10月11日上午,由大連市發改委(市信用辦)主辦,大連市沙河口區發改局、沙河口區助萬企服務中心、大連市信用協會協辦的大連市沙河口區企業信用管理知識培訓班,在大連現代服務業大廈會議室舉行。

  本次培訓系大連市企業信用管理知識公益講座活動的第三期,培訓內容在原有企業信用文化、徵信知識解讀的基礎上,補充充實了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頂層設計、地區信用建設工作分析,國內外信用體系建設發展趨勢等內容。大連市信用協會副會長、國家高階信用管理師、經濟學博士王延輝擔綱此次主講。

  據悉,自國家和省市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做出重要部署以來,沙河口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制定出臺了《沙河口區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力推進政府、企業、個人、司法四大領域信用建設,逐步實現信用數字化,數字產業化。此次舉辦的企業信用管理知識公益培訓活動,是沙河口區政府推進“信用沙河口”建設的又一項實際舉措。

  大連市沙河口區發改局局長於錫安,沙河口區助萬企服務中心主任王廣路,助萬企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愛華,大連市信用協會老領導於桂榮及駐會副會長等領匯出席活動。來自沙河口區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沙區企業高管及負責人等120餘人接受了培訓。

  (2017-10-17)


  榕城區、揭東區、普寧市、揭西縣、惠來縣環保局,空港經濟區環安局:

  現將《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通報廣東2016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粵環〔2017〕71號)轉發給你們,請予以遵照執行。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10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環〔2017〕71號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通報廣東省2016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doc

  粵環〔2017〕71號(環監局)附件1-5.rar

  (2017-10-17)


  9月22日,由省文明辦、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工商局、省金融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省工商聯、省消費者委員會作指導單位,廣東省信用協會主辦的2017廣東信用論壇在廣州市廣東大廈隆重開幕。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總經濟師餘昆明,廣東省工商業聯合會專職副主席張宏斌,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用建設協調處處長周少波,廣東省信用協會創會會長、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廣東省信用協會名譽會長黃德明,廣東省信用協會會長、廣東中盈盛達融資擔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列進,以及各行業企業代表、商協會代表、信用服務機構代表、院校代表、媒體代表等500餘人出席大會。本次論壇得到深圳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華夏鄧白氏中國的大力支援。

  專家雲集,共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2日上午,舉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討會”、“供應鏈金融及風險管理論壇”、“新業態下新金融發展論壇”三場分論壇。研討會由廣東省信用協會與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人民之聲》雜誌社共同主辦,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工商聯等政府部門代表,十八大黨代表杜曉娟,《人民之聲》雜誌社社長郭德龍,省人大代表吳列進、劉偉全、李遜、譚燕紅、陸翠芬,以及全國信用(協會)聯盟成員單位代表、金融專家、徵信機構代表等20餘人出席會議。會議緊緊圍繞“社會信用體系存在問題”及“如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展開,代表們各抒己見,展開激烈討論。本次研討會取得了積極成效,不僅為政府、人大、企業搭建了互動交流的平臺,還形成了很多寶貴的建議,為相關政府部門有關部門及協會今後工作提供參考。

  供應鏈金融及風險管理論壇邀請華夏鄧白氏高階諮詢顧問馬繼解讀《2017年中國供應鏈金融調研報告》。華夏鄧白氏高階諮詢顧問雷蕾則從“大資料與先進分析如何協助企業供應鏈轉型”的角度為80多家制造型企業、生產及電商企業提供實戰經驗。

  新業態下新金融發展論壇邀請來自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常務副秘書長華德莉,廣東金融學院中國金融轉型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鄭榮年,深圳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總裁王毓煥,以及廣東加誠資信評估有限公司郭雲根總經理分別從“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發展的現狀和趨勢”,“金融科技推動金融業轉型升級”,“科技金融,放心理財”,“如何建立和推進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發表演講。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及其他行業企業負責人100餘人出席。

  思想碰撞,推動信用產業發展

  22日下午,以“共建信用,分享經濟”為主題的2017廣東信用論壇主論壇隆重召開,省金融辦總經濟師餘昆明,省發改委信用建設協調處處長周少波,省信用協會會長吳列進分別作開幕致辭。在主旨發言環節,省金融辦副處長嚴欣欣詳細解讀了2017年廣東省金融工作會議,隨後由華夏鄧白氏中國產品與解決方案總監陳為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張杭、芝麻信用運營總監廖宇奇,第三方控股集團總裁王毓煥分別就“從‘一帶一路’談資料時代下跨境業務風險管理”、“履行政策性職能,服務‘一帶一路’戰略”、“芝麻信用的社會信用服務場景探索”、“科技與金融如何正確混血”等四個議題發表主題演講享。會議現場氣氛熱烈,到場嘉賓紛紛表示受益匪淺。

  在高階對話環節,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向曉梅,志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興浩,廣東中盈盛達融資擔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列進,廣州博融智庫諮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付廷席,芝麻信用運營總監廖宇奇,在省信用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紅麗的主持下,圍繞“構建信用+經濟模式,最佳化信用產業發展”的議題展開探討。論壇提出“信用+金融”,信用+貿易“,”信用+供應鏈“,”信用+資本市場“,”信用+生活消費場景“5個”信用+模式。

  圓滿落幕,共享信用論壇成果

  此外,論壇還發布了2017年第二季度付款指數報告包括紡織、醫藥生產、電子製造、製造機械四個行業,釋出電器行業、餐飲行業、創業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同時揭牌成立了廣東省信用協會信用金融專業委員會和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旨在完善我省信用服務機制,加快推動我省信用體系建設。

  最後,為加強企業誠信建設和行業自律,論壇舉行了“2017年誠信建設倡議單位”簽署儀式。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等10家行業協會與現場300多家企業簽署誠信倡議書,共同參與並推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2017-10-16)


  許餘潔鄧博文

  (許餘潔系鼎信長城集團資產證券化平臺總經理,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和國際商學院外聘導師,曾任聯合信用評級公司研究總監;鄧博文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博士後)

  主辦: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

  主編:洪豔蓉

  本輯執行主編:曠涵瀟

  中國金融出版社2017年9月出版,北大法寶V5期刊資料庫、中國知網等期刊資料庫收錄,更多資訊請登入

  摘要

  我國資產證券化近兩年如火如荼地開展,已成為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的重要手段。在當前資產證券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加強對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存在的一些市場風險進行分析和研究,不僅有助於我國未來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健康和穩健成長,還能夠避免在證券化創新過程中風險的累積和後置,預防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信用評級機構的角度看,選取其中最值得關注的信用風險,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對策建議,希望能有助於未來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

  關鍵詞

  企業資產證券化信用風險信用評級

  我國自1992年開始探索資產證券化,到2004年進行試點。試點工作由於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陷於停滯,直到2011年才重新啟動,其中過程較為曲折。2014年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後,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獲得了快速發展。截至2017年6月底,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總規模超過2.4萬億元人民幣,存量規模超過1.2萬億元人民幣。企業資產證券化作為我國證券化市場的重要品種之一,近兩年的發展更為突出,2015年和2016年的增速均遠超信貸資產證券化,並於2016年在發行規模上超越了信貸資產證券化。

  在企業資產證券化規模快速擴張的同時,市場面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顯現。例如,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市場流動性較差,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部分產品發行過度依賴主體的增信,無法實現有效的破產風險隔離;甚至有一些產品,由於受到宏觀經濟下行和行業週期性的影響,在本息兌付上出現困難等等。因此,近期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市場風險受到人們關注。市場風險是一個綜合概念,其中包括價格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技術風險和政策風險等等。在我國宏觀經濟增速下滑和產業轉型過程中,違約事件不斷增加。因此,信用風險備受市場各方關注。信用評級機構主要為市場提供信用風險的評價資訊,最為關注的市場風險就是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地域環境、行業景氣度,甚至國家的政策變化等等。因此,信用評級機構在評價信用風險時,要把這些因素都納入考量的範圍。而且,信用風險也不是孤立存在的,會受到其他市場風險的影響。例如,市場利率上升會加重企業的財務負擔,削弱企業的償債能力,利率風險就會向信用風險傳導;企業證券價格下跌,會影響其再融資能力,價格風險也有可能向信用風險傳導;在市場流動性緊張時期,企業因短期資金不足而無法按時兌付,流動性風險就演變為信用風險等等。信用評級機構對信用風險的評價,也需要考慮這些市場環境因素的影響,但主要還是分析和評價企業信用資質的基本面。

  隨著企業資產證券化規模的擴張,基礎資產型別也大為豐富。物業收費收益權、教育收費收益權、融資融券債權、商業地產抵押貸款、綠色資產、PPP專案等相繼納入基礎資產範圍。而且,交易結構不斷創新,例如第三方資產服務機構的引入,迴圈購買結構的採用,品牌化系列化產品的出現等。這給評級機構帶來大量的業務,資產證券化產品評級業務已成為部分評級機構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同時,由於基礎資產型別和交易結構的不斷創新,評級機構也投入大量研發力量,開發新的評級模型,進一步完善評級技術,以滿足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對評級工作的需要。

  一、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市場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礎資產分散,難以發揮規模效應

  與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相比,企業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資產型別尤其豐富,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證券化產品和行業選擇;但同時也產生了一個嚴重的問題——整體上資產較為分散,平均每單業務規模較小,缺少大類基礎資產,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具體而言,根據2016年的發行統計,如圖1所示,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可分為16類,前三大基礎資產分別為應收租賃款、應收賬款和消費貸款,在發行總額中分別佔比24.55%、16.50%和15.93%,合計佔比56.97%,前五大基礎資產合計佔比73.92%。而同期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可分為6類,前三大基礎資產分別為企業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汽車抵押貸款,在發行總額中的佔比分別為36.78%、35.73%和15.02%,合計佔比87.53%,前五大基礎資產合計佔比96.65%。此外,從單期平均發行規模看,企業資產證券化為11.54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為36.19億元,兩者相差較大。企業資產證券化顯得小而散,在融資效率方面不如信貸資產證券化,這也是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成本相對較高的一個原因。

  (二)主體信用依賴程度高,發行利率與評級關聯度較弱

  從已發行的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看,70%左右仍由主體提供了差額支付、擔保、流動性支援等增信措施,主體信用對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市場銷售和發行利率都具有重要影響。具體表現在如下幾點:

  首先,我國發行主體級別主要分佈在AA以上,證券化產品的信用級別也集中在AA以上,其中AAA級佔比70%以上,AA以上佔比85%以上,無評級(含次級層)佔比約10%,中間層佔比不到5%,產品分層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間。

  其次,在證券化產品的銷售過程中,投資人主要看發行方和擔保方的主體信用,對基礎資產的質量反而關注不夠。主體信用高,但基礎資產質量一般的證券化產品,容易獲得投資人認可;而主體信用一般,但基礎資產質量優良的證券化產品難以銷售,這與資產證券化的本質相悖。

  再次,發行利率資料直接印證了投資者還是會依賴發行方和擔保方的主體信用。對同一信用等級的證券化產品,與信貸資產證券化相比,企業資產證券化和同等主體信用級別債券之間的發行利差更大(圖2顯示出非常寬闊的“頻寬”),利率分佈更為分散,平均發行利率也更高。2016年的資料顯示,企業資產證券化AAA級產品的發行利率區間為2.31%~7.5%,平均發行利率為4.47%,利率變異係數為0.19;而信貸資產證券化AAA級產品的發行利率區間為2.45%~4.7%,平均發行利率為3.40%,利率變異係數為0.12。[1]這些都說明,相對於信貸資產證券化,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利率受主體信用的影響更大。

  (三)收益權類企業ABS信用評級更為集中

  更進一步,我們還統計了證券發行利率和評級分佈情況,發現以下問題:

  第一,收益權類企業ABS[2]中,企業面對的融資成本範圍更為集中,平均融資成本也更高。收益權類企業ABS利率分佈在3.19%-6.8%之間,平均值為4.83%;債權類企業ABS利率分佈在2.31%-7.5%之間,平均值為4.34%。

  第二,收益權類企業ABS的信用級別分佈相對更為集中,主要分佈在AAA、AA+和AA三個級別,且AA+級別佔比最高,達到41.93%(按發行支數);相對於收益權類而言,債權類企業ABS的信用級別分佈情況較為分散,其中AAA級別佔比最高,超過50%,AA+佔比為11.95%。隨著信用級別的降低,所佔比例也依次下降。

  由於原始權益人的資產執行狀況直接關係到未來現金流規模及穩定性,收益權類企業ABS產品的信用風險無法脫離原始權益人的主體信用狀況,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破產隔離。這使得投資者更加看重和依賴背後的主體信用,而非資產信用。最終使得收益權類資產證券化的平均融資成本更高;相對於債權類資產而言,更多信用資質不好的收益權類主體難以透過資產證券化這種資產信用方式來融資,使得利率分佈區間上下限都縮窄,信用級別也相對集中於AA+。

  二、企業資產證券化信用風險的評級關注

  信用風險是債券市場存在的多種風險之一,各種風險之間有可能相互傳導。從信用風險的特徵來看,以下幾方面因素會使得信用風險受到市場各方高度關注:

  第一,信用風險反映的是債務不能被按時足額償還的可能性,這種風險既可能由債務人在經營或財務上的困難引起,也可能源自債務人主觀償債意願不足。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和意願等資訊,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具有不對稱性,其中存在的信用風險需要藉助第三方中介機構,例如信用評級機構,予以揭示和披露,以緩解資訊不對稱問題。

  第二,信用風險有可能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信用違約事件一旦發生,相比於投資者已獲得的利息收益,投資者的損失顯然大得多。這種已獲收益和違約損失之間的嚴重不對稱,也使得投資者高度關注信用風險。

  第三,信用風險具有傳染性。一個或少數主體違約,會傳染到與之相關的其他主體,甚至連鎖反應,大範圍擴散,誘發金融危機。因此,信用風險也是整個金融行業和監管當局關注的重要風險。

  鑑於信用風險具有上述特徵,其對判斷一個經濟體是否健康執行至關重要,市場參與各方都把有效管控信用風險作為目標。信用評級機構正是採用專業的技術和手段,有效揭示和評價信用風險,為市場參與各方服務,幫助他們合理管控信用風險。

  在企業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信用風險也是重要風險之一。由於企業資產證券化屬於結構性金融產品,其信用風險產生的源頭和因素與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短期票據等普通債券類產品很不一樣:這些非結構性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於主體信用和增信手段,而企業資產證券化這類結構性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於交易結構和基礎資產信用質量。因此,評級機構在分析結構性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時,與分析普通債券類產品風險所採取的思路和關注點差別很大。

  總體來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交易結構、基礎資產信用質量、主體信用和一些外部因素,這四個方面總體決定了企業資產證券化信用風險的大小,對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影響也最大。信用評級機構會從以上四個方面對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信用風險展開分析,以下介紹信用評級機構在實踐中的一些具體做法,以供市場參與各方借鑑。

  (一)交易結構風險

  交易結構方面,評級機構主要從破產隔離、現金流收付、增信安排、風險緩釋措施和各參與方盡職能力進行考查和分析。

  第一,看基礎資產能否和主體實現有效的破產風險隔離。評級機構需要關注,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能否儘可能做到破產隔離,或者能否採取一些措施,儘可能減輕破產隔離有效性不足帶來的影響。通常,評級機構會要求基礎資產實現真實銷售,而不是依靠基礎資產進行抵押融資。破產隔離實現方式應採用特殊目的載體,而不僅僅是賬戶的隔離。對於破產隔離不充分帶來的資金混同風險,評級機構會透過限制回收款轉付頻率進行緩釋。資產服務機構的信用資質越高,轉付頻率越低,反之轉付頻率越高。儘可能縮短回收款從資產服務機構賬戶到專項計劃賬戶的劃轉時間,從而可以降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與資產服務機構其他資金混同的風險。

  第二,現金流收付。評級機構主要關注三點:一是現金流的產生和歸集能否特定化,如果在現金流產生和歸集過程中不能與其他收入有效區分,做不到特定化,則不能進行證券化操作。二是現金流歸集賬戶要相互獨立,資產服務機構的賬戶、監管賬戶和專項計劃賬戶要獨立設定,受不同機構監管。三是專項計劃能否有效控制現金流,除計劃管理人要全面監控現金流外,各賬戶監管機構之間要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才能降低現金流被挪用或擠佔的風險,保證現金流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增信安排。在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中,有兩類增信安排:一類是內部增信,主要包括優先/次級、超額利差、超額抵押、保證金、現金儲備賬戶等;另一類是外部增信,主要包括第三方擔保、差額支付承諾、流動性支援、回購承諾等。評級機構主要關注增信安排的有效性,由於債權類基礎資產透過特殊目的載體實現破產風險隔離,其有效性高於收益權類基礎資產。優先/次級的增信方式對債權類基礎資產通常有效,但對收益權類基礎資產的增信作用不大,後者往往需要增加第三方擔保、差額支付承諾等外部增信安排。對外部增信安排,評級機構要關注外部增信機構的資信情況,外部增信是否附有條件以及所附條件的性質,評級機構通常要求外部擔保或差額支付承諾是不可撤銷的且負有連帶責任,以提高外部增信的有效性。

  第四,風險緩釋措施。在證券化的交易結構中,通常會對流動性風險、延遲風險、持續運營風險等設計一些風險緩釋措施,評級機構重點關注這些風險緩釋措施是否適當和有效。以信用觸發機制為例,該風險緩釋措施主要透過改變現金流支付順序、提高現金流流轉效率、加速產品清償過程等來緩釋風險。評級機構要關注觸發條件設計是否合理,觸發引數設定是否準確,觸發措施是否能得到有效執行。評級機構認為,只有風險緩釋措施設計適當,並能夠得到有效執行,才能真正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

  此外,評級機構還要關注各參與方的盡職能力。例如,資產服務機構是否擁有足夠的資產運營經驗,具有良好的資產服務能力;計劃管理人是否具有相應資質,過往的管理業績如何,能否切實履行計劃管理人的職責;資產託管機構是否具有豐富的資產託管經驗,內部的技術系統是否先進,風控措施是否嚴密等等。由於資產證券化涉及多方參與,評級機構認為,只有各參與方具有相應的盡職能力,才能保證證券化產品在存續期間不會發生風險事件。

  (二)基礎資產信用質量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債權類基礎資產,另一類是收益權類基礎資產。由於兩類基礎資產信用風險產生的源頭和因素存在顯著差異,評級機構的關注點也很不一樣。

  債權類基礎資產通常會有一個確定的名義本金額,其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債務人的償債能力的變化。因此,對於債權類基礎資產,評級機構注重分析的,是引起基礎資產發生違約損失的可能因素。重點關注資產的基礎信用資質及分散程度,關注債務人的違約風險,具體包括違約機率和違約損失率。

  而收益權類基礎資產通常沒有一個確定的名義本金額,其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基礎資產收入波動的風險。因此,對於收益權類基礎資產,評級機構注重分析影響基礎資產未來收益的相關風險因素。重點關注各種經濟因素導致基礎資產收入波動的風險,具體包括波動的機率和程度;關注各類基礎收益權所依據的經營模式,結合歷史資料分析該經營模式下現金流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以下分別介紹評級機構對兩類基礎資產在評級實踐中的具體做法。

  1.債權類基礎資產

  對債權類基礎資產,評級機構主要關注資產組合產生的現金流是否穩定,債務人的信用資質,資產組合的規模和債務人的分散化程度。評級機構會分析和判斷,資產池中單筆債權資產或單個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對單筆債權資產或單個債務人給出一個影子評級,用以反映其違約機率和違約損失率。在單筆債權資產或單個債務人分析的基礎上,對整個資產組合進行分析,得到整個資產組合的違約機率和違約損失率,從而給出基礎資產的加權平均信用等級。

  在進行底層資產分析時,評級機構特別關注債務人的分散化程度,通常從行業、區域和關聯關係三個方面分析。如果債務人的行業和區域分佈非常集中,債務人之間關聯程度高,就會在現金流分析和壓力測試中加大相關性因子,提高壓力測試強度,以充分反映集中度風險對整個資產組合違約機率和違約損失率的影響。同時,評級機構會在評級報告中對集中度風險進行充分的披露,以幫助投資人做出合理的判斷。

  以租賃資產和小額貸款類基礎資產為例,評級機構在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會對資產池中每個借款人或每筆貸款作信用風險評定。以此為基礎,從資產組合層面分析,主要關注債務人行業分佈、地區分佈、信用等級分佈、關聯關係、加權平均利率、貸款五級分類、賬齡和剩餘期限、加權平均信用等級等。

  對應收賬款類基礎資產,評級機構主要關注應收賬款能否有效確權、原始權益人和應收賬款債務人的業務歷史記錄、應收賬款債務人的信用資質、應收賬款的購買標準、應收賬款債務人的集中度、原始權益人的信用風險與持續運營情況等要素。對個人消費貸款,評級機構主要關注入池貸款五級分類、借款人授信額度、借款人年收入、借款人年齡、借款人所屬區域、歷史逾期次數、借款期限、貸款利率等要素。

  2.收益權類基礎資產

  對收益權類基礎資產,評級機構主要關注基礎資產是否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原始權益人的運營管理水平,以及影響基礎資產未來現金流大小和分佈的各種外部因素,如行業景氣度、區域經濟狀況、人口因素、宏觀經濟等。以高速公路收費為例,評級機構主要關注路網結構與建設、汽車保有量增長趨勢、通行車輛結構、其他交通工具的競爭、高速公路質量與維護、通行費收費標準和政策、人口變化和經濟發展情況等。

  以物業租金類基礎資產為例,評級機構在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主要關注物業所處位置、物業業態、租賃合同期限及租金變動方式、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及品牌知名度、出租率、區域競爭狀況、物業服務質量等因素。評級機構會從兩個指標把控風險:一是貸款價值比,另一是償債覆蓋倍數。

  貸款價值比等於貸款額與物業評估價值的比例,主要用來控制違約損失率,該比例越低,投資者在違約後透過變賣物業能收回的款項越大,從而蒙受的損失越小。評級機構通常會根據評級對不同業態和不同區域的物業設定相應的貸款價值比標準。

  償債覆蓋倍數等於物業淨現金流與貸款本息支付之比,用來衡量貸款或證券違約的可能性。該指標越高,違約機率越低。評級機構通常也會根據評級,對不同業態和不同區域的物業設定相應標準。評級機構還要考慮租金價格、出租率、物業價值等的變化情況,設定相應的壓力測試值,分析在不利情形下能否保證貸款價值比和償債覆蓋倍數達到標準,以有效控制違約風險。

  (三)資產證券化信用主體

  企業資產證券化信用主體主要包括原始權益人、第三方擔保方、差額支付承諾人、流動性支援機構等。由於這些主體的信用會影響到證券化產品的信用,因此,評級機構在進行證券化產品信用風險分析時,會綜合考慮基礎資產信用和主體信用的雙重影響。評級機構主要從主體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內部風控和外部支援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對經營情況,評級機構會分析主體所屬區域及區域競爭狀況,主營業務所屬行業及行業競爭狀況,近幾年的主營業務構成及增長情況,主體的核心競爭力,經營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等,以判斷主體的經營風險。

  對財務狀況,評級機構通常從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能力、成長能力幾個方面分析相關的財務指標及其變動趨勢,以判斷主體財務是否健康和財務風險的大小。

  評級機構對主體的內部風控也會重點關注,特別對金融機構、租賃公司、保理公司等。評級機構會分析主體內部風控的組織機構是否健全,風控制度是否完善,風控流程是否合理,風控指標是否科學,風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等。

  此外,評級機構還關注主體能否獲得外部支援,以及外部支援的力度等。例如,主體是否具有央企、國資背景,能否獲得政府的支援;主體的母公司或控股股東是否具有很雄厚的實力,能夠對主體提供足夠支援等等。

  (四)外部因素

  除以上與證券化產品直接相關的因素外,評級機構還關注影響信用風險的一些外部因素,例如政策因素、宏觀經濟因素等。

  評級機構關注的政策因素包括:證券化專案所屬行業是否屬於當前政策調控的物件,如房地產業;是否屬於當前政策整頓的物件,如P2P網際網路金融。主體所屬行業是否是高耗能、高汙染或過剩產業等,受到一定的行業政策限制。未來政策是否會發生調整或變化,從而對專案的合規性產生影響等等。

  對宏觀經濟因素,評級機構主要關注宏觀經濟波動的影響。當宏觀經濟發生一定波動時,是否會對基礎資產的現金流造成重大影響,是否會對相關主體的經營業績和償債能力造成重大影響。評級機構通常會考慮在極端不利的宏觀經濟環境下,設定相應的壓力測試值,在此壓力情境下能否透過壓力測試,能否保證優先順序證券本息的償付。例如,對商業物業抵押貸款證券化專案,評級公司會以歷史上房價、租金和出租率最大下降幅度設定壓力測試值,以此測試商業物業產生的現金流是否足以保證優先順序證券本息的償付。透過極端情景下的壓力測試,能夠把宏觀經濟波動風險有效地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三、對策建議

  企業資產證券化對我國盤活存量資產,降低槓桿率,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和緩解金融風險都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未來前景十分廣闊。對我國企業來說,需要合理運用資產證券化這一金融手段來擴大外部資金來源,提高資產流動性,降低融資成本,最佳化資產配置,服務於自身的經營和發展。

  在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信用風險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企業需要儘可能降低信用風險,以提升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投資,達到降低融資成本的目的。對企業如何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降低風險、提升信用評級,提出以下幾點對策建議,供市場參與方參考。

  (一)合理設計產品交易結構

  企業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合理設計產品交易結構,既能夠降低法律風險、發行失敗風險和存續期風險,又能借助有效的增信手段,提升信用評級,降低融資成本。評級機構主要從破產風險隔離的有效性、現金流收付、增信安排、風險緩釋措施和各參與方盡職能力五個方面來評估交易結構的信用風險。因此,企業在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結構設計中,需要重點在上述五個方面做出合理安排。例如,採取SPV形式實現破產風險隔離;資產服務機構的賬戶、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賬戶和專項計劃賬戶完全獨立,由不同參與方監管;優先使用內部增信手段,在內部增信基礎上合理藉助外部增信提升信用等級;對產品存續期可能出現的風險,設計相應的加速清償或贖回機制,以緩釋風險,增強投資者的信心;選擇服務能力優秀的投行和資產管理能力突出的計劃管理人等等。

  (二)推進基礎資產包標準化

  為改變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呈現的零散狀態,難以形成規模效率的現狀,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時,儘可能在前期實現基礎資產包的標準化和批次化。這樣不僅有利於實現規模化,降低證券化交易過程中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還有利於評級機構準確評估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和信用風險,並獲得投資者的認可。

  為實現基礎資產包的標準化,企業在前期儘可能不要在基礎資產上設定附加的權利限制,如抵押、質押等。儘可能在同客戶簽訂合約時,採用標準化條款,使基於合約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條件一致。例如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對租賃物型別的選擇、租賃款支付的方式和週期、租賃債權的合法轉讓等採取一致的標準,以便於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基礎資產的篩選和打包組合;對基礎資產的財務計量採取一致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標準,以便於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對基礎資產的價值評估和現金流預測等等。

  (三)加大主體信用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投資者依賴於主體而非資產信用,尤其是收益權類無法實現真正的破產隔離,這一點在利率上反映得更為突出。為解決這一問題,可以透過風險留存等機制的設計安排,部分控制、緩解主體信用風險。

  在專項計劃設立之初,可以考慮設立一些機制,讓計劃管理人與投資人達成利益上的捆綁,以控制計劃管理人的道德風險,保障投資人利益。比如可以參考借鑑國際通行的風險留存機制,計劃管理人應當在專項計劃發行之初認購一定的次優級或次級證券,從而在制度上規避與投資人利益不一致性帶來的道德風險。這樣一來,計劃管理人更有動力去保持對基礎資產的監督監管,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四)專業投資者培育及投資者保護

  培育專業投資者可以透過引入和發展資產服務商的方式實現。按照國際市場發展經驗,第三方資產服務商通常為資本市場的專業機構,肩負著資產證券化交易從證券發行開始到資產全部處理完畢過程中的大部分服務和管理工作,需要在資本運作和相關行業運營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對於投資者依賴於主體信用的情況,需要思考如何改變,引入和發展資產服務商並培育專業的投資者,是其中關鍵一環。

  此外,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還應當加強資訊披露。在專項計劃存續期,適當提高資訊披露的頻率,實現資訊披露的自動化和電子化。以此為基礎,評級公司也需要建立對底層資產的監控和分析。原始權益人或者計劃管理人都應當持開放的態度,歡迎評級機構、監管銀行等深入瞭解具體情況,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斷,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註釋]

  [1]利率變異係數等於利率的標準差除以利率的平均值,該值越大表明利率分佈越分散。

  [2]業內通常按基礎資產型別把企業資產證券化分為兩個大類:一類為債權類,主要包括租賃資產、應收賬款、消費貸款、小額貸款等;另一類為收益權類,主要包括路橋收費、供水供電供氣收費、公交客票、影院票房、景區門票、物業租金等。評級機構對這兩類資產的信用分析側重點會有所不同。

  (2017-10-16)


  2017年3月23日,和合術被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收錄。並在湖南成立衡陽市南嶽區和合術資訊諮詢中心,接受廣大客戶的諮詢以及為需要幫助的人服務。幫助更多感情破裂的人挽回感情。經營者為易洪永居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第十一屆常會於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在衣索比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會議中心召開。11月30日下午委員會經過評審,正式透過決議,將中國申報的“和合術”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下稱“代表作名錄”)。易洪永居士為中國和合術傳承人,民間和合術第一人,實際運用中成功率最高的和合術大師。

  易洪永居士,南嶽衡山第一奇人,民間和合術第一人,成功挽回感情案例最多,成功率最高的和合術大師,名人富商御用風水師,衡陽市南嶽區楊救貧堪輿研究中心創始人,衡陽市南嶽區和合術資訊諮詢中心創始人。常常出國演講,傳播國學文化。

  (2017-05-24)


  大河網訊(記者閻乃川 高利國 謝嵐 席茜)9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關於《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草案)》初審情況的報告。25日下午,對管理辦法草案進行審議。《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自2012年9月實施後,對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10月,國家對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隨之河南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也進行了調整。省政府對“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增加了對“食品小經營店管理”的內容,起草了《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經過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反覆調研、修改、審議,最終形成《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簡稱“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

  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關係著公眾的食品安全,你路邊買的饃夾菜,夜市吃的烤雞翅都與正在審議的這部管理辦法草案有關。食品小作坊豐富了大家的生活,滿足了大家的味蕾,讓大街小巷變得有活力、有魅力,但由於經營規模小,缺乏檢驗設施,環境衛生條件差等因素,多給人留下“散亂差”的印象,也讓小作坊不斷成為“食品安全”的重災區。隨著時代的發展,隨著國家對食品安全的要求更嚴格,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顯得尤為重要。河南將加大處罰力度,提升處罰額度,從嚴整治食品小作坊生產。業內人士認為,新的管理辦法通過後,將淘汰一大部分“無證經營”作坊,讓“舌尖上的河南”更安全。

  管理主體發生改變,由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分頭負責,統一調整到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重新定義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規範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的包裝,為追責提供保障;從2萬元提升到5萬元,處罰額度提升;加強對食品攤販管理,辦理備案且製作食品攤販資訊公示卡……相對於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有哪些重大變化?增加了哪些內容?跟著大河網記者一起來了解下。

  管理主體發生改變:食藥監部門擔重任

  管理辦法自2012年9月施行以來,對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行修改,將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部門分頭負責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統一調整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理辦法草案以國家食品安全法為依據,對管理主體進行調整;另外,擴大了地方立法授權範圍,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以及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其他小型業態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及相應的處罰措施。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人大對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最終形成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

  重新定義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

  在省人大教科文衛委調研組調研過程中,發現原管理辦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和食品攤販的定義不夠明確,在學習借鑑外省立法經驗後,對定義進行修改。

  修改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條件簡單,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個體工商戶。

  食品小經營店,是指有固定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小,經營規模小,經營條件簡單,從事食品銷售、提供餐飲服務的個體工商戶。

  食品攤販,是指無固定店鋪,在批准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內擺攤設點,從事食品銷售、提供餐飲服務的個體經營者。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食品攤販的具體認定條件,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白酒、果凍類食品等禁止小作坊生產加工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對原法規中關於備案制的規定作了修改,對食品小作坊和小經營店改為更嚴格的許可制,食品攤販實行備案制。也就是說有些食品即使拿到了許可證,也是不允許小作坊生產的,公佈的種類有:乳製品、白酒、罐頭製品、果凍類食品;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孕產婦等特定人群的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新增劑;省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生產的其他食品。

  食品的外包裝是保證食品安全的“外衣”。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標籤,並標註產品名稱、配料、生產者、生產地址、聯絡方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許可證編號等基本資訊。

  “三無”產品是食品安全的重災區,出了安全事故很難查到具體責任人。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的散裝食品應當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資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1年。

  處罰力度加大 處罰額度調升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第38條將對違反辦法規定的處罰升級,刪除原文中“責令限期辦理行政許可申請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字樣,也就是說沒有警告環節,直接給予處罰,且把最低處罰額度從1000元調成了2000元,把處罰上限由5000元提升到1萬元。

  在調研過程中,省人大教科文衛委調研組發現不少人認為管理辦法草案中一些條款處罰額度較低,不足以震懾違法犯罪,不足以保障食品安全,建議加大處罰力度。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研究認為,管理辦法草案沿用的是2012年的處罰標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現行處罰標準確實已不足以震懾此類危害群眾飲食安全的行為,也不符合新食品安全法“四個最嚴”的要求,因此將一些條款的處罰額度進行上調。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生產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的;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尚不構成犯罪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而在管理辦法草案中,處罰區間在2千到2萬元之間,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的處罰額度比之前增加了150%。

  對食品攤販加強管理:備案且製作資訊公示卡

  “來個煎餅,不放辣椒”,流動攤點串起了大街小巷,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務。它讓大街小巷變得有活力、有魅力,而不是樣板化的千城一面,但與此同時,流動攤點也存在無序經營等問題,引發消費糾紛、影響市容市貌。如何更好地規範管理移動食品攤販考驗著當政者的智慧,如此一來就要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對流動攤販要管得住,更要管得好。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對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制。食品攤販須持相關證明和擬從事的具體專案說明,向擬經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備案資訊製作併發放食品攤販資訊公示卡。食品攤販資訊公示卡應當載明食品攤販的姓名、經營品種、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等資訊。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特別強調“辦理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還提到:“食品攤販不得在禁止的區域內開露天燒烤,應在明顯位置懸掛或張貼食品攤販資訊公示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另外,還提到了“開辦夜市”部分,稱“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籌考慮交通、噪聲、市容等因素,劃定轄區內的空閒地或者適宜食品攤販集中經營的街區開辦夜市”。

  對相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處分

  管理辦法草案(初審修改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文末還提到了“追究刑事責任”環節。

  (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