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致幻砍傷家人追悔莫及 出現幻覺後毫無人性瘋狂砍殺親人

  宣判後金某(圖左二)與親人抱頭痛哭,併發誓將戒毒

  男子金某吸毒後產生幻覺,認為身邊人要害他8歲的兒子,於是持刀砍傷前妻和父母,致三人輕傷。昨天上午,通州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宣判後,法院特地安排了親情會見,金某與親人抱頭痛哭,表示一定要戒毒。

  吸毒生幻砍傷三人

  36歲的金某中學沒念完便輟學了,一直沒有正經工作,後在家養鴿子,2002年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2013年,金某沾染了毒品,後因吸毒被行政拘留。這幾年他一直試圖戒毒,案發前已經有一年不吸了。不過去年年底,金某又禁不住朋友勸說開始復吸。去年,金某與妻子離婚,但仍住在一起,兩人還有了復婚的打算。

  今年1月25日下午1點,金某在通州區西集鎮某村,因吸毒後產生幻覺,持菜刀砍向父母和前妻,導致三人面部和手部受傷,經鑑定均為輕傷一級。當天,金某在家中被民警抓獲。

  據瞭解,案發前5天,金某曾和朋友一起吸食過冰毒。案發當天,他在家中先將前妻砍倒在地,又跑去父母家將父母砍傷。

  庭審時,金某對其行為悔恨不已。“我當時沒把他們當成妻子和父母,就覺得他們都是壞人,要害我兒子。”事發前,金某的家人發現他總是自言自語,看起來精神不正常,但家人沒有重視,沒有帶他去看病。金某也稱,“其腦子一直很亂,總聽見妻子和孩子喊,讓我救他們。”

  宣判後發誓要戒毒

  法院認為,金某作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吸毒的危害性,仍然放縱自己吸毒,放任吸毒致幻後危害社會後果的發生,持刀傷害他人身體,致三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金某如實供述、已取得被害人諒解等,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金某表示服判。

  宣判後,在法官的安排下,金某見到了母親、前妻和8歲的兒子,金某的父親因患病行動不便未能前來。金某的母親和前妻身上的傷痕仍然清晰可見,前妻的手至今不能握拳,幹不了活。

  金某的母親抹著眼淚說,兒子原來挺孝順,自從碰了毒品後還打過父母。“我們平時對他看管很嚴,兒子本來已有一年沒有吸毒了,但那些毒友誘惑他,先是給毒品白抽不要錢,到後來才開始要錢,真是害死人!”

  金某與親人抱頭痛哭並連連鞠躬,發誓要戒毒。在被帶出法庭前,他拉著兒子的手叮囑他好好學習,承諾今後做個好父親。據悉,金某刑滿釋放後,還將被強制戒毒。

  ■法官釋法

  吸毒致幻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審理此案的趙程宇法官表示,吸食冰毒、搖頭丸等人工合成類的毒品會讓人產生明顯的幻覺或是產生被害妄想,例如對方要傷害自己或親人,或是將身邊的人妖魔化。出現幻覺後,吸毒者往往瘋狂使用暴力攻擊對方,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且攻擊的物件多是身邊的親人、朋友或鄰居等,具有突發性和難以預測性,造成的後果較普通犯罪更為嚴重。

  趙法官表示,吸毒人員在吸毒致幻後的身心狀態與精神病人極為相似,但是因為吸毒違法,也是自陷行為,故目前司法鑑定機構對於吸毒致幻後實施犯罪的行為人通常評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行為人吸毒致幻後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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