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21天撬130輛車 真相竟然是這樣的

  少年21天撬130輛車,真相竟然是這樣的。他叫易明,一個年僅13歲的懵懂少年,稚氣未脫卻身材高大;原本應該在學校讀書的他,無意之中捲入“江湖”。

  在行走“江湖”的兩年間,易明先後被警察抓過10餘次;短短21天,他和同夥們瘋狂撬車130餘輛。也是這兩年,易明曾被人連捅3刀;他身上還有沒有痊癒的菸頭燙傷,這是團伙成員為了逼迫他參與盜竊施下的“黑手”。

  “警察抓不得,家長管不了,社會容不下。”易明身上的“問題少年”特徵,讓警察頭痛,讓家長絕望:該拿他們怎麼辦?易明也有自己的糾結:想回歸正常生活,該怎麼辦?

  7月28日,宜賓縣公安局專案組破獲一起團伙撬車盜竊案,主要實施撬車盜竊的人叫易明,案發時年僅13週歲。在短短的21天裡,這個由劉僵、易明等8人組成的團伙,瘋狂撬車130餘輛,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萬元,間接經濟損失數十萬元。

  所有的撬車盜竊案,都是這個叫易明的孩子具體實施。另有5名17週歲至22週歲的團伙成員,每次作案時或躲在暗處,或控制指揮易明,以逃避警方打擊。

  最讓辦案民警痛心和氣憤的是,易明是警方的老熟人,曾多次因為盜竊被抓。易明又是根“老油條”,一旦被放,又立即“迴歸”團伙中繼續作案。

  8月6日,易明再次被警方抓獲。

  易明的家在宜賓縣柏溪鎮高梨村。雖然今年才13歲,但他身高已達1.68米左右,體重130多斤,乍一看完全就是個成年人。

  2011年易明剛滿8歲時,父親騎摩托車發生車禍,當場身亡。母親龍文秀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父親出事前,易明在縣城育才小學讀書,雖然算不上很聰明,但見人時都能主動打招呼,學習也努力,是公認的乖孩子。一家人生活平淡,卻有味道。

  料理完丈夫的喪事,龍文秀開始忙著打工養家,再也沒時間去接易明放學。從此易明開始夜不歸宿,回家後見不到兒子,龍文秀只能從縣城新區的網咖開始,發瘋似地一間一間尋找。

  易明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第一次被警察抓是因為拿了別人的手機。“2014年,我在網咖撿到一個蘋果5s手機,後來機主把我送到派出所。”易明堅稱,自己不是當時偷,而是撿的手機。

  易明在網咖拿走手機後,別人很快報了警。透過調看網咖監控,民警和失主都看清了他的面孔。第二天,易明居然若無其事地繼續前往網咖玩耍,沒想到剛到網咖門口,就被守株待兔的失主“拿下”。最終,哥哥易勇趕到派出所,賠了4000元錢,才將易明帶回家。而據易明回憶,他把手機以50元的價格,賣給了縣城一家會所的經理,然後繼續去上網,直到被抓住。

  8月6日,龍文秀又接到了宜賓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牟麟的電話。龍文秀說,這兩年她已經越來越絕望,能想的辦法都想盡了,兒子還是沒有一點改變。“我真希望警察能關他幾年。”

  老公死後,龍文秀患上了糖尿病。曾經因為兒子連夜不回家,遍尋不著的她又急又氣,不得不入院治療。兒子第一次被人扭送到派出所時,龍文秀正在十幾公里外的醫院住院。

  龍文秀回憶,去年她打聽到貴州有一所專門針對問題少年矯正的山區學校,她打算將易明送到山區去“改造”。就在啟程前去貴州的前夜,易明意外得知母親要送他去讀書的訊息,竟然強行拉開家門跑了。“那次我血壓突然上升,差點死在他手裡。”龍文秀望著眼前比自己還高大的兒子,止不住地搖頭。

  龍文秀覺得,這兩三年來兒子總是變著法地折磨她。她也變著法地想把這棵長歪的小樹扳正。讓龍文秀記憶猶新的是去年,他們把易明鎖在三樓家裡。易明等大人剛轉身,就開始“越獄”:他徒手從三樓跳到二樓,又從二樓跳到一樓人家的陽臺,毫髮無損地逃了。

  後來龍文秀又將兒子找回來。這次她想了個絕招:把易明的衣服剝了個精光,心想這樣把他鎖家裡,總不好意思跑出去吧。沒想到,易明赤裸著一米六幾的個子仍然逃了。小區附近好多鄰居還記得:一個發瘋似的母親追攆著光著身子的兒子,滿大街轉,結果易明還是逃了。

  在易明家目前租住的一樓房間裡,不鏽鋼窗條上纏著一根電纜般粗細的鐵鏈。這是今年上半年,易明再次離家失蹤數天後被找回。憤怒的母親和哥哥事前準備了這根連老虎都掙不斷的鐵鏈,將易明囚禁在房間內。

  龍文秀以為,這次總該萬無一失了吧。沒想到,易明這個“老江湖”馬上又哭又鬧,很快引來鄰居圍觀。易明“惡人先告狀”,哭訴母親和哥哥虐待他,求鄰居們幫忙報警。好心的鄰居果然通知了110,先後多次抓他的警察,這次趕來解救了他。

  專案組民警牟麟記得,至少在易明11歲時,他就曾經逮過他。“我對他印象特別深刻,娃娃臉,身材很高大。”除了刑警大隊,當地至少3個派出所逮過易明。

  而易明自己說:“警察至少抓了七八次。”警察抓他的原因有偷手機、偷腳踏車、撬車窗等。每次進去後,易明都呆不了多久,就被警察放了。

  “我們反覆核查了他的年齡資訊,確實沒有年滿14週歲,不承擔刑事責任。”牟麟說,每次抓到易明,他們都感覺非常痛心,又無可奈何。牟麟說,他們也知道把易明放了,他還會參與犯案,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社會無法接受。“我們只能依法,批評教育後交給家長管束。”

  牟麟不無擔心地表示:易明這種年齡的孩子,別看他個子高大,但心智並不健全,完全是被成年違法人員牽著鼻子走。“要是再這樣混下去,早晚要出大事。”

  按照現行刑法規定,14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才會承擔刑事責任。13歲少年屢屢發生的極端、惡性案件,現行刑法不會採取刑罰手段。14歲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適當?要不要降低?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採訪國內部分刑法專家及成都市中院、市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關負責人並瞭解到,近年來低齡化犯罪問題的確引發了刑事責任年齡問題的討論,並有專家進行調研。但是,目前法學界和司法實踐得出的普遍性結論是:不宜簡單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因為,造成犯罪低齡化的根源,在於家庭教育和社會關愛的缺失。”

  據成都市檢察院未檢處副處長何娟介紹,去年6月,全國知名刑法學專家、北京師範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宋英輝曾帶隊,在成都市檢察院做過相關調研。其中,關於刑事責任年齡問題是當時爭論較大的關注點,調研中,絕大多數參與調研的人員在座談時表示,不宜簡單降低刑罰年齡。

  “實施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也是社會的受害者,總體來說應該予以教育挽救、寬容關愛。”何娟稱,如果按大家討論的,簡單粗暴地降低刑罰年齡,不僅達不到預防犯罪的目的,甚至可能陷入一種惡行迴圈。

  成都市中院未成年及家事審判法庭負責人介紹,從司法實踐看,的確不適宜簡單將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而應從社會根源尋找未成年犯罪動因並預防。

  四川川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冉彤是受訪中少有的支持者,他支援刑責年齡適當降低,但處罰可降低,原則上,對未成年人犯罪,“要打痛不打傷”。

  “一味降低刑罰年齡,達不到預防犯罪的目的。”何娟稱,專家調研中,大家普遍認為,雖然有的國家和地區將12歲或13歲作為起刑點,但在目前的中國並不適應。目前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很多,根本原因在於家庭教育缺失、社會關愛缺失。另一方面,目前並沒有權威資料統計過,究竟有多少不到14歲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如果因個別極端案件,而盲目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只會讓更多娃娃被嚴苛的刑罰追責,起不到從根本上預防犯罪的目的,也與當下“預防、挽救”失足未成年的司法政策不符。

  溫江檢察院未檢科負責人劉旭稱,即使法律將起刑年齡降為8歲,也並不會杜絕犯罪低齡化,未成年人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一味給予刑罰打擊,對他們的年齡而言,也未必公平。”

  據何娟介紹,成都市檢察院從去年開始試點推行“強制親子教育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長進行強制教育,引導他們如何與孩子溝通,如何關注關心孩子,如何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這項制度目前在全國都是一項較為創新的工作,試點一年多,社會效果較為明顯。”

  何娟介紹,強制親子教育制度,是檢察機關引入第三方公益機構,有針對性地設定系統課程,每週定期組織家長進行培訓,同時,對個案分別進行指導溝通,以此幫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要讓有汙點的未成年人真正迴歸社會和家庭,才能斷除他們繼續違法犯罪的可能。”何娟表示。

  “社會配套措施需要跟上。”劉旭稱,要從根本上杜絕未成年人犯罪,得從家庭教育方面進行引導,“像潑汽油案中的13歲小孩的家長,就應該屬於強制親子教育的物件。”

  在整個採訪過程中,和成都商報記者一般個頭的易明,一直謙恭地坐著,聲音平和、禮貌,絕不搶話,如同一名正在向老師請教答案的學生。

  易明回憶,小學六年級上學期,劉僵等幾名比他大的少年總來學校門口找他。“那時覺得讀書無聊,不想背課文,想耍。”易明就跟著混“江湖”,可劉僵等人不是白帶他玩的,要他一起偷東西。

  易明說,自己開始膽子小,根本不敢偷。但是每次自己不從,就會被劉僵等人帶到離學校不遠的鐵路僻靜處毆打。易明告訴記者,自己實在被打得受不了,最終答應幫他們偷東西,主要的行竊方式就是在網咖,趁人打盹時偷手機。

  而他撬車窗的“手藝”,是從以前兩個團伙成員“包包”和“官材”身上學來的。每次偷來的東西,易明都是交給劉僵等“老大”,至於贓物賣多少錢,他從來不知道。“有時問,他們也不說,問多了就捱打。”

  記者注意到,易明的右手背、右手臂和左胸口上,有3個小紐扣般大小的傷疤,其中右手背上的傷痕,還沒有完全結痂,非常醒目。易明搓揉著傷疤告訴記者,這是一個月前被用菸頭燙的,燙他的人叫解方,也是個只有13歲的孩子。易明告訴記者,劉僵和其他人之所以沒有親自動手燙他,是因為劉僵知道解方是隻有13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

  易明的左腿肚和臀部還有3處刀傷,刺他的是江湖上的另一個團伙成員“白毛”——“白毛”懷疑易明偷了他的手機,於是將易明帶到宜賓縣火車站附近的鐵路上“審問”。易明拒不承認,“白毛”便用彈簧刀連扎3刀,然後逃走。

  案發後易明再次被接回家,家人24小時看管。記者注意到,易明的QQ資料上,個人年齡寫的是17歲。案發被放後,易明把QQ簽名改成了:天底下,妹妹、妻子、哥哥、姐姐、爸媽,最大!

  易明反覆向記者表示,他也想學好,做個好孩子。可在家呆久了,就想往外面跑;在外面混不下去了,也不想回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為了證實自己確實想跟過去告別,易明專門向記者展示了他的手機:“我已經把QQ裡的江湖朋友全刪了,我想脫胎換骨,還想讀書。”

  一個13歲少年,既不上學,也不喜歡呆在家裡,即使在“江湖”中屢遭別人毆打傷害,甚至被刀捅傷,也沒想過要回家。問題出在哪兒?是孩子個人的原因,還是家庭、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值得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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