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男友留宿閨蜜家,第二天卻遭閨蜜男友以“男女混住破壞風俗”為由敲詐勒索。羅某邀約3名朋友,把這對小情侶帶到郊區毆打併敲詐勒索,逼迫2人寫下5000元欠條。昨日,羅某、胡某等4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坐上盤龍區法院的被告人席。
男女混住壞風水 背後的敲詐勒索又是咋回事
敲詐:扣手機現金還要寫欠條
去年10月17日下午,小楊和女友小王到盤龍區茨壩附近找朋友玩,因玩得太晚,小王求助住在附近的閨蜜小劉(化名)。閨蜜很快就來了,並帶他們到一間出租房留宿一晚。
第二天,事情卻變得複雜起來。早上10點多,小楊、小王準備離開時,突然被一名年輕男子給叫住了。
這名男子姓羅,聲稱小楊和小王夜裡借宿的出租屋是他哥嫂的住處,並質問小楊為何會住在這裡。羅某還稱,按當地風俗,男女混住一屋破壞風俗,有礙風水。要求小楊、小王按他們的風俗封一個紅包,並買一掛鞭炮在房門口燃放。
隨後,羅某打電話邀約胡某等3名男子駕車過來。羅某、胡某等4人把小楊、小王押上車,最終停到官渡區小板橋附近。
在車上,幾人毆打小楊,強迫小楊寫下一張5000元的借條,如10日內不還就要翻番。臨走前,羅某、胡某等4人還扣押了小楊和小王身上的400元現金和兩部手機。
小楊、小王報警後,民警於10月21日將羅某、胡某等4人抓獲。
指控:4男子涉嫌敲詐勒索罪
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羅某、胡某等4人被盤龍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昨日,此案在盤龍區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認為,羅某、胡某等4人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羅某、胡某等4人已著手實行犯罪,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
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4人當庭認罪。但羅某辯稱,按當地風俗,男女混住一屋對風水有礙,並且小楊和小王是自願寫下借條的。
公訴人反問:為何你和女友也是混住?為何要毆打小楊?並拿剪刀威脅要剪小楊頭髮?羅某卻難圓其說。
此外,胡某的辯護律師提出,事發後,胡某的家人積極賠償小楊和小王,並取得2人的諒解,並且胡某等4人屬犯罪未遂,且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院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