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林志穎在微博上發表了一篇致歉宣告,原因竟然是2013年8月25號在微博上朱慶福的《中華男兒》這幅攝影作品,別人將林志穎p成光頭,覺得好玩就分享到微博上面,為此朱慶福將林志穎告上法庭,要求鉅款賠償(大概110萬),林志穎也在第一時間道歉,現如今法院作出判決:就侵犯著作權這一事件進項72小時置頂道歉並作出相關方面的賠償。
除此之外,林志穎也作出反省,表明。作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謹言謹行,肩負社會責任,希望大家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
雖說是無心之舉,事情也過去這麼久,但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如今很多人進場從網路上借用別人的圖片,也許只因林志穎是一個公眾人物,很多事情都被擴大化,並不是說這樣做是對的,也許換成普通人,可能也不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對於此事,大多數網友對此表示理解,對於林志穎公開致歉也支援,“知錯能改,傳遞正能量”“勇於承擔責任”
希望藝人及大眾,引以為戒,謹言謹行,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告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