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周瑩,在歷史上是清代涇陽縣安吳鎮安吳堡吳聘的夫人,周瑩就是“吳周氏”。吳聘去世後,民間一般是叫周瑩為“安吳寡婦”。
今天我來說一說周瑩與自己的繼子吳懷先(吳念昔)的一個往事。
一.“繼子”古今意思不大同:
“繼子”在現在一般是指某人的妻或夫在前次婚姻關係中所生的男子,也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之子。
“繼子”在古代是一般指過繼的兒子。古代人家如沒有兒子,到了一定時候會過繼兄弟或者族親的子侄作為自己的兒子,延續自己家的香火。這其實也是有把財產保留在本家族內的意思。
“吳周氏”周瑩過繼了一個吳家本族的小孩吳懷先為繼子,當吳聘的繼承人。吳懷先字念昔,所以也叫吳念昔,一般民間叫他“安吳大少”。根據2005年發現的周瑩墓誌銘,吳懷先(吳念昔)的夫人是崔氏,周瑩還有個養女吳秀翹,嫁給了陝西三原的劉廷駿。
二.《樊山政書》記載的“批涇陽縣命婦吳周氏呈詞”:
《樊山政書》是什麼?是樊增祥的公牘集,公牘是什麼?是官方的記載、文告等。樊增祥是晚清的官員。進士出身,歷任渭南知縣、陝西布政使、代理過兩江總督。後來,他把自己的當官時批改的公文整理出版成了一套書,就是《樊山政書》。
在《樊山政書》的第四卷,記載了樊增祥經手的周瑩與繼子吳懷先的這樣一個事,叫“批涇陽縣命婦吳周氏呈詞”。
原文加標題一共150字,資訊量不少 ,但沒有標點,我試著來斷句:
“該命婦青年矢節,好善樂施,深可嘉尚。茲閱來稟,繼子念昔必有不如意處,然採聽涇陽公論,該命婦所信任之蘇氏穆姓亦非信女善男。仰涇陽縣先行嚴禁差人毋得赴原滋鬧違則重懲,一面提集人證到案秉公訊斷,並勸諭吳念昔回家善事其母。其間凡有圖財唆事之人一概驅逐,以安孤寡而絕嫌疑,著即遵照妥斷具報,毋稍徇延幹咎,切切,詞發仍繳。”
石城畔的粗淺解釋;
“該命婦青年矢節,好善樂施,深可嘉尚。”意思是周瑩這個朝廷命婦,年輕就守寡發誓立志守節,又好善樂施,應該好好表揚。
“茲閱來稟,繼子念昔必有不如意處”,我(樊增祥)看稟告的文書,繼子吳念昔(吳懷先)一定是有不對的地方。“然採聽涇陽公論,該命婦所信任之蘇氏穆姓亦非信女善男。”但是聽涇陽的民間父老議論,周瑩所信任的蘇氏穆姓也不是什麼好人(蘇氏應該是個女的,穆姓估計是男的,所以是“非信女善男”)
“仰涇陽縣先行嚴禁差人毋得赴原滋鬧違則重懲”,“仰”是公文中上對下的命令,命令涇陽縣先禁止派官差去吳家(周瑩家)滋鬧(不要去渾水摸魚),如果違反,我(樊增祥)要重懲。
“一面提集人證到案秉公訊斷,並勸諭吳念昔回家善事其母。”你們涇陽縣的地方官要提集人證,秉公辦案。另外要勸吳念昔(吳懷先)回家和母親周瑩認個錯,一家人和和氣氣過日子。
“其間凡有圖財唆事之人一概驅逐,以安孤寡而絕嫌疑”,如果有任何圖吳家(周瑩家)錢財挑唆生事的全部趕走,以安孤寡(周瑩和吳念昔),以絕嫌疑。
“著即遵照妥斷具報,毋稍徇延幹咎,切切,詞發仍繳。”你們涇陽縣地方上速速妥善處理好了這個事,不要拖,我(樊增祥)的這個(書面)處理意見你們看過,你們領會了意思,就仍然上繳我(樊增祥)。
石城畔的一些再解釋:
樊增祥曾任陝西布政使,布政使是省級官員,是有管理“民政”的許可權。這個“批涇陽縣命婦吳周氏呈詞”應該是他當陝西布政使時批給陝西涇陽縣的,看上下文起應是“吳周氏”周瑩向官府投訴(告狀)繼子吳念昔(吳懷先),周瑩是有名的朝廷命婦,陝西的指標人物,怎麼處理?涇陽縣決定不了,上報省裡。
陝西布政使樊增祥看了“吳周氏”周瑩原始的“呈詞”,認為繼子吳念昔(吳懷先)是有不對,但也認為周瑩身旁是有壞人挑唆,如“蘇氏穆姓”。布政使樊增祥的板子兩邊打,命令涇陽縣把周瑩身旁挑唆生事的人趕走,也讓繼子吳念昔(吳懷先)回家認錯“善事其母”。吳家(周瑩家)是陝西著名的大戶,布政使樊增祥還怕涇陽縣的官差藉口這個官司去吳家(周瑩家)渾水摸魚,命令禁止滋鬧,先打預防針。
綜上,樊增祥的這個“批涇陽縣命婦吳周氏呈詞”其實應該就是當時的陝西省對周瑩和繼子吳念昔(吳懷先)鬧矛盾一事的內部指導處理意見,指導思想還是秉公處理,調和母子矛盾為主。由此,亦可看出某些周瑩真實的歷史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