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據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深圳市朱迪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微信對話生成器”、“微商截圖神器”等9款手機App,因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被騰訊公司告上法庭。
天眼查披露的判決書顯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發行被告朱迪公司的九款名稱分別為“微信對話生成器”、“玩截圖”、“微信聊天生成器”、“微商截圖神器”、“截圖神器”、“微信對話截圖”、“微商截圖王”、“微商”、“對話生成器”的手機應用,可以任意生成與“微信”應用介面完全相同的紅包、轉帳、錢包、對話、朋友資料等截圖,被告還在其運營的“玩截圖”網站上提供具備相同功能的網頁版截圖製作工具,被告在經營上述截圖製作應用和工具的同時,向其使用者收取費用。
騰訊公司認為朱迪公司涉案行為嚴重侵害兩原告就上述作品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等著作權,極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極易成為造假、欺詐的工具,請求法院判處被告立即停止開發、運營和宣傳涉案截圖應用和工具,停止侵害兩原告著作權行為,連續一個月刊登道歉宣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1031萬元。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朱迪公司賠償騰訊公司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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