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師傅反映,父親快過生日了,自己沒法回家,就想著買些東西寄回去,結果東西被天天快遞寄丟了。
程師傅:“買了兩瓶53度的飛天茅臺,還有2600一斤的茶葉買了五斤,另外還買了一些吃的,像叫花雞,醉雞,還有東坡鴨這些,大概價值一萬多塊錢。”
程師傅沒有保價,交了67塊錢運費。他說父母是殘疾人,不方便收件,所以留的收件人電話也是自己的,11號那天上午,他接到洛陽點部的電話,說馬上配送,他告訴對方把快遞放在小區傳達室。可當天晚上,快遞公司告訴他東西不見了,他查了下快遞資訊。
這名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報了警,還在調查,程師傅需要找寄件方來理賠。程師傅找到這邊的天天快遞,對方表示因為沒有保價,只能按照運費的三倍賠償,也就是200塊錢。
“這就是典型的監守自盜!快遞行業太常見了!也是好多老油條的發財之道!”
“快遞員沒有責任心,我在路上開車看到過兩三次快遞員巴快件掉路上的情況,有的被後面的車子壓壞了,有的快遞員發現了又回來找!”
“我現在已經不用天天快遞了,寄個本地牛肉乾快遞外包裝袋破了洞,十袋就剩六袋。快遞員態度特兇說我送到了愛收不收,把袋子往馬路邊一丟再不理會我家收快遞的親戚,打了客服電話就是推託,永遠沒有結果。天天快遞快倒閉吧,速度慢,人牛,還不講理”
“其實快遞公司收件的時候就自動保價多好,雙方認為這個東西值多少錢,然後你根據一定的比例來收快遞費,不就可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