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眉小檢的朋友圈
被一則爆點新聞
刷屏了!!!
不只是刷屏,還重新整理了三觀!
原來是一名老人要跳河,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案後立即奔赴現場。來到現場後,沒有絲毫猶豫,先後跳下距岸3米,深超2米的河中營救老人。當時的場景是這樣滴······
豈料畫風突然轉變,老人先後兩次勒住民警的脖子往水裡按,並不斷高喊:“我就是死也要拉你們年輕的墊背。”
小編竟無語凝噎······
新聞一出,立即成為輿論焦點。不少網友紛紛為兩位警察蜀黍鳴不平,對老人的不當行為表示汗顏。
還要很多網民為民警的行為點贊!
目前,老人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了。
不管原因為何,眉小檢也要為勇救群眾的兩位警察蜀黍鼓掌。
其實,因為自殺而導致別人受傷或者死亡,這樣的新聞還不少——
比如,跳樓砸死人後······
那麼,跳樓砸死人後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如果跳樓行為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砸死人屬於意外事故,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跳樓者屬於故意跳樓自殺,雖然沒有殺人的故意,但並不意味著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跳樓者在跳樓時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跳樓行為可能威脅到樓下行人的安全,但他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是輕信能夠避免,造成跳樓砸死人的後果,屬於過失致人死亡,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然還有民事賠償責任。
自殺未遂,還給他人造成莫大的傷害。
你傷心,我理解,但你觸犯法律,我就不理解了。
還有,還有,相約自殺也要負刑責哦!
刑法規定:我國法律不允許個人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 ,即便是獲得他人同意甚至他人主動要求,任何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包括幫助他人自殺均屬於故意殺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看了以上這些“生動”的案例,
你有什麼想法?
小編只想說:
世界多美好,切記要珍愛生命。
文:盧燕 鄧娟 峰
編輯:鄧娟
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