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碰瓷族”為了騙錢也是蠻拼的,日前,一名男子為了騙錢竟然自斷鎖骨訛人錢財,近日,博羅法院判處了一宗詐騙未遂案件,為了“發財”不擇手段的年輕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經檢查,陳某左鎖骨斷裂,陳某與阿建便稱其左鎖骨受傷是被阿玲駕車撞倒所致,要求賠償7000元。
自斷鎖骨訛人錢財 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自斷鎖骨訛人錢財,你沒看錯,這名男子是真的找人把自己的鎖骨給弄斷,然後跑到馬路上找目標作案訛錢。不過日前,該名男子與團伙已被判刑。
自斷鎖骨訛人錢財,真是不作死不會死!據悉,陳某是湖南懷化人,今年28歲,身高一米七五有餘,去年6月從老家來到東莞市找工作。沒想到一年時間過去了他都沒找到份正經工作,也沒個固定住所,一直在東莞厚街鎮一帶流浪。
今年6月8日晚上,陳某在厚街廣場閒逛時,一名陌生男子主動走過來問他想不想賺錢,陳某立即回答說想。第二天,該陌生男子便把他帶到了惠州博羅縣福田鎮。
在福田鎮,他見到了一位“老闆”,這位老闆告訴了他一個賺錢的機會。“他當時對我說,他們會幫我在肩上搞點傷,然後讓我再找輛經過的車子,假裝被撞倒,去到醫院之後我什麼都不用理就能搞到錢了”,陳某在公安機關問話時供稱。
當晚,“老闆”帶著幾名男子和陳某一起在外面吃了晚飯,隨後其中一名叫阿建的男子和陳某便住進了福田鎮的一間賓館。在賓館,阿建讓陳某洗完澡之後躺床上休息一下,並告訴他到時會有一名“醫生”過來。
“到了晚上9點多,醫生就真的過來了,他在我肩膀上搞了一點傷,很快我就又睡著了,到了第二天早上醒來我發現自己左手的鎖骨已經斷了”陳某說。
6月10日晚上21時許,“老闆”開車將阿建、陳某等五人一起載到了石灣鎮波水工業區,隨後阿建和陳某一起下了車,另外一名男子從車上拿出一輛腳踏車。
這時,遠遠看到有一女子開著輛黑色大眾車過來,該男子便用單車搭載陳某故意往大眾車的方向摔倒。陳某躺在地上後,阿建就跑過來攔住大眾車,要求司機阿玲陪同到醫院檢查。
經檢查,陳某左鎖骨斷裂,陳某與阿建便稱其左鎖骨受傷是被阿玲駕車撞倒所致,要求賠償7000元。阿玲表示事故發生時腳踏車與自己駕駛的小車之間有4米多的距離,根本不可能是自己撞到的,不同意賠償。
直到凌晨2點阿玲糾纏不過,對陳某說其同意支付5500元,但得到交警處寫一份證明。
隨後,阿玲便走到一旁報警,阿建一見情勢不妙藉口稱要回去休息拉著陳某就跑,誰知陳某因左手鎖骨太痛無法行走,而被接到報警的民警帶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陳某主動交代了其與阿建、“老闆”合夥以騎腳踏車相撞的方式詐騙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