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出爐!這六省已突破2000元大關
4月2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為全國最高。此外,北京為2200元,廣東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其中深圳為2200元。
從最新調整來看,進入2020年,福建、青海、廣西已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福建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青海從2020年1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500元調整為1700元。此次是青海第10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統一平均增加200元,增幅為13.3%。
廣西從2020年3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別上調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6元、14元、12.5元分別調整至17.5元、15.3元、14元。
從時間間隔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2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2至3年至少調整一次”。據統計,全國大部分省、區、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平均間隔為2-3年。記者梳理發現,青海此前的最低工資標準已從2017年5月開始執行兩年多,福建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間為2017年7月,廣西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8年2月。
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元大關,其中北京市以24元時薪領跑全國。而湖南省的最低時薪為12.5元,和標準最高的北京差距相差近1倍。
為何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會呈現較大差異?這是因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城鎮居民最低收入群體人均消費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恩格爾係數、贍養係數,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等指標資料,結合近年來當地經濟發展實際而確定的。由於各地物價水平、收入水平有較大差別,最低工資標準差異也會較大。
記者從地方人社系統獲悉,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對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以及單位停工、停業等情況下,職工的基本生活費都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調。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不少企業停工停產。對於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問題,人社部此前釋出《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有關專家表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穩定就業崗位,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有利於保護低收入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但各地調整幅度也會受到促進就業創業、減輕企業負擔等多種因素影響。因此,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廣大勞動者和失業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維護自身權益。對於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可透過工會或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自覺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