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被偷失主反賠小偷六萬六,蘇磊:我做錯了什麼?

由 高會雲 釋出於 綜合

  #法制#近日在雲南昆明,蘇磊在自家超市抓小偷張某,反被警方認定毆打他人並涉嫌非法拘禁,最後蘇磊賠償張某6.6萬元,不禁讓人滿頭問號?為什麼呢?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事情的起末,在今年3月29日中午,之前在昆明市盤龍區7204公路的樂爾樂超市已經偷竊過洗髮水、洗面奶等總價值超過1500元以上貨品的男子張某又再度出現在收銀臺處付款,被收銀員認出後,張某試圖逃跑,被蘇磊和超市員工一起抓住,張某打電話報警稱自己被打,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茨壩派出所便將蘇磊張某等相關人員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盤龍警方在調查後鑑定出涉嫌盜竊的張某有輕微傷,而蘇磊等人卻被認定為毆打他人並涉嫌非法拘禁,4月4日,蘇磊等人被刑事拘留,4月17日被當地盤龍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蘇磊今年37歲,在去年7月單位組織的體檢中心被查出患有慢性病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後在家養病,樂爾樂超市則是其妻子為主要股東經營的一家超市,因妻子回家照顧生病的母親,丈夫蘇磊才幫忙照看超市。

  張某被蘇磊等抓他時,自己在逃跑過程中摔倒,頭撞上了貨架,蹭破了皮,再被抓到後,否認自己之前(3月27日)和今天盜竊(2包口香糖),並口出狂言稱蘇磊等人就算把自己送到派出所,自己也很快會出來,還不是放了自己,以此來挑釁蘇磊等人,蘇磊赤手打了張某兩下,後將張某帶到超市後的辦公室觀看張某偷竊是的攝像並商量盜竊賠償等相關事宜,張某在看完錄影後,承認盜竊先用手機支付了780元,但780元不足以賠償其在超市盜竊的貨品,蘇磊便讓張某打電話向朋友籌錢,超市員工還拍攝了張某手持“我是小偷”的標語照片。後警方接到報警電話,趕往超市。

  4月17日蘇磊被盤龍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其家屬擔心需要靠藥物維持身體健康的蘇磊,於是透過律師與張某進行協議,賠償了6.6萬元,簽訂了刑事諒解書,7月2日,被逮捕90天的蘇磊取保候審。

  在這場案件中,蘇磊與張某之間孰是孰非大家似乎都有著自己的看法,但是張某偷竊是不可否認的,而蘇磊賠償張某6.6萬元也讓我們咂舌,目前,蘇磊已回到老家休養,並就超市被張某盜竊一事在派出所立案,等待著盤龍區檢察院最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