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裡的“三段利益”婚姻:我不愛你,卻願意跟你過一生

《知否》原著裡的“三段利益”婚姻:我不愛你,卻願意跟你過一生

文|公子逸

張愛玲說:

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知否》原著裡的沈從興說:

“夫妻之間,是否真心真意,騙不了人的。世間的好夫妻,多的是自欺欺人罷了。”

王子和公主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大多隻存在童話故事裡。現實生活裡,沒有一種婚姻不是千瘡百孔的,而大多數的好夫妻,也不過是自欺欺人。

我有時候會深思,這種“自欺欺人”的對錯。

“自欺欺人”,有時候並不是消極,反而是一種積極:當我已經得到了很多東西,我該做的是珍惜這些我擁有的東西,而非去奢求,那些我根本得不到的東西。

不是自欺欺人,而是選擇了接受人生的“不完美”。

《知否》原著裡的“三段利益”婚姻:我不愛你,卻願意跟你過一生

《知否》原著裡有三段利益婚姻。

這三段婚姻的締結,從來都跟愛情無關。可自欺自人的,得了圓滿,而始終不肯自欺自人,卻結局悲慘,至於那種“跌跌撞撞”的,最後也得出了無比痛苦的領悟。

而這無比痛苦的領悟,則讓我更透徹了婚姻:在我們這漫長的婚姻裡,男人能給予我們30%的快樂,已實屬幸運,剩下的70%需要我們自己給自己。

《知否》原著裡的“三段利益”婚姻:我不愛你,卻願意跟你過一生

第一段利益婚姻:齊衡和申氏。

齊衡不愛申氏,他心裡從頭到尾只想著盛明蘭。

他不愛她,卻娶了她,並且願意跟她過這一生。這婚姻不是為了愛,那麼自然是為了利益。

申氏,是平寧郡主選中的兒媳婦,為了藉助申家的勢力起復齊家。

對於齊衡來說,這是利益婚姻,只要對齊家有好處,娶誰都一樣。

可對於申氏來說,這就是她的大好姻緣。

申氏深愛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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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衡,長了一副好皮囊,兼之有才華,有家世。雖然曾經婚姻不順,但依舊擋不住京城萬千少女對他的追捧。

而申氏便是這萬千少女之中的一位。她在閨中仰慕齊衡,最後如願嫁給了齊衡,就如同《清平樂》中的曹丹姝仰慕宋仁宗,如願地嫁給了宋仁宗,那是她這一生最快樂的一天。

可曹丹姝迎來的不是她的良人,而是獨守空房。

而申氏迎來的也不是她的良人,而是齊衡的心有所屬,魂遊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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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衡不愛她,卻也好好跟她過日子,並且兩個人生了一對雙胞胎。可申氏就是不知道齊衡在想什麼,也始終走不進齊衡的心裡。

她的“好”丈夫,眼睛裡是她,心裡卻不是她。

面對這樣的丈夫,這樣的婚姻,申氏不肯將就,不肯認命,不肯自欺欺人,於是,她時時刻刻看著齊衡,不肯離開齊衡,即使冒著生命危險,都要對齊衡寸步不離。

最後的結果是,申氏母子三人俱喪。而齊衡不久便又迎娶了高門貴女。

多可悲,即使申氏因為愛齊衡而死,齊衡心心念念地依舊不是她。

一個男人不愛你,你活著,死了,他都不會愛你。

何其痛苦的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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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利益婚姻:沈從興和張氏。

沈從興和張氏,典型的利益婚姻。

沈家要張家的根基,張家要沈從興這樣的新貴跟新帝搭上關係。

沈從興不愛張氏,他選擇了自欺欺人,為了沈家的利益,跟張氏去做一對好夫妻。

張氏也不愛沈從興,她自小舞刀弄劍,為了讓男人喜歡才收斂了性子,棄了刀弓,學女紅、持家、詩詞、溫良恭儉、輕聲細語,學讓男人喜歡的東西,最後卻得了這樣不順遂的姻緣。

她不願意自欺欺人,於是顧影自憐,要死要活,可最後她生了孩子,差點被小妾害死,再加上她母親的罵,她在這段利益婚姻裡開始慢慢醒悟:其實男人喜歡不喜歡有什麼打緊,男人有的是自私自利,女人少替男人操心,保養好自己的身子,才最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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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這利益婚姻裡,也慢慢學會了自欺欺人,跟沈從興裝作和美夫妻。可只有她和沈從興知道,他們之間從未有過真心真意。

可這也沒什麼,她想通了,不執著了,於是便放開了幸福。她的幸福,不是沈從興給的。而是她自己給的:“好歹有了望哥,以後守著兒子,靜靜過日子,也不錯。”

是自欺欺人嗎?

是她最終接受了這人生的不完美。既然有些東西得不到,那麼就珍惜現在擁有的,努力地生活,好好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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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利益婚姻:梁晗和盛墨蘭。

和梁晗的婚事,是盛墨蘭算計來的。

縱觀整本書,盛墨蘭對任何人都沒有用過真心。她像極了我生活中認識的那一類女人,壓根就不在乎愛,只在乎自己過得好不好。

這類人極其自私,但是,正如很多讀者所說,這類人過得相當好。

盛墨蘭愛過樑晗嗎?

沒有。

一個人愛一個人,不會想要把他拉到不好的境地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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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墨蘭不僅不愛梁晗,也不愛齊衡,她這種女人愛的只有自己。誰對她有好處,她就對誰好,誰對她沒有好處,她馬上就能摒棄。

她這種人不對任何人真心,當然也收穫不了任何人的真心。

可在外人看來,梁晗和盛墨蘭何嘗不是好夫妻。

盛墨蘭一心一意討好梁晗,從不在乎丈夫多幾個妾,只要對自己有好處,再多的妾,她都能做到不在乎。

而梁晗雖然一屋子的妾室,卻始終對自己的大娘子盛墨蘭有寵,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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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裡,梁晗並不知道盛墨蘭算計了自己,原著裡盛墨蘭也沒能得到盛家人的原諒,原著裡的盛墨蘭一直能得到梁晗的寵愛,並且兩個人生了五個女兒。

盛墨蘭和梁晗的婚姻,也是利益婚姻。不同的是,想要獲得利益的是女方,是盛墨蘭。

盛墨蘭覺得她和梁晗是好夫妻嗎?

她也是自欺欺人的那一類。她過得並不好,但是卻覺得攀上了梁晗,她已經是成功了,至於真心這件事,她毫不在乎。

盛墨蘭比申氏的結局好,因為她不在乎了男人的愛。盛墨蘭又比張氏過得差,因為她的主動不真心,和張氏的被動不真心,本質上相差甚遠。

張氏是求而不得,她有那一顆真心,而盛墨蘭是壓根沒有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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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婚姻裡的真心:水滿則溢,過猶不及。

女人到底該不該在婚姻裡有真心?

一定要有。

張氏和沈從興雖然是利益婚姻,但是她不想過好嗎?她也想過好。她的不真心是失望絕望後,出現的一種自保。

如果張氏得到了沈從興的真心真意,她不會是這種不真心的樣子。

盛墨蘭的不真心,從本質上是一種自私。她壓根就不信真情,自然不會付出真心,她要的僅僅是榮華富貴的好日子,能把眾姐妹比下去。

若是沒有其他盛家姐妹的對比,其實盛墨蘭的生活並不是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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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門戶的庶女,嫁進了永昌侯府,婆婆雖冷淡,但是也不苛刻。丈夫雖花心,但是她始終沒有兒子,卻依舊沒厭棄她。只要她不跟其他姐妹比,她已經算是成功了。

最可悲的是始終不肯自欺欺人的申氏。

她的真心太過了。

水滿則溢,過猶不及。

她的日子其實不算差,丈夫上進,婆家體面,孃家給力,兒女雙全,唯一的缺點就是丈夫不愛她。

因為這一點不愛,她始終糾結,不肯放手,終是害了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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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要誇大了“愛情”在婚姻裡的作用。

婚姻裡,無愛很痛苦。

如同小秦氏,因為始終在婚姻裡沒得到過愛,到最後她瘋魔了,只想要得到侯府。

因為如果連侯府都得不到,她這慘淡的一生就什麼都沒有了。

無愛,很痛苦。

我們必須承認。

但是關鍵的點是,無愛,我們照樣能活。我們沒必要為了一個“無愛”就徹底沉浸在痛苦中,認為所有的一切都是不美好的,生命就是沒有意義的。

我們在婚姻裡付出愛,我們期望在婚姻裡得到愛,可我們要永遠拎得清,婚姻裡不能只有愛,而你,也不是沒有了愛就不能活。

我結婚七年,最大的感受從來不是婚姻裡必須有愛。而是,婚姻的延續,需要靠兩個人的“自欺欺人”。

他看開一點,我也看開一點。我們努力地去成為這世間的好夫妻,儘管我們並沒有全部的真心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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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世界上又能有幾個人願意付出全部的真心真意呢?

盛家老太太做到了,可是這愛太過,就會傷人傷己。除非她遇到了跟她一樣至真至善的人。

可惜,這種人太少了。

她沒有遇到,我們大多數人也遇不到。

這不是消極,這是事實。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愛這件事,本身就是千瘡百孔。

我們這一生,尤其是在婚姻裡,想要十全十美,什麼都好,那僅僅是一種理想。

我自始至終愛的清淺,可我在很多人眼裡,已實屬幸運。

老公上進,婆家情理,孩子可愛,至於這個男人全部的真心真意?

有,甚好。

沒有,那當一對“利益”夫妻也不錯。他能給我帶來利益,我也能給他帶來利益,我們誰也離不開誰,而這本就是婚姻“合作”的本質。

自欺欺人嗎?

有點,但是我需要這“自欺欺人”的豁達。一個女人,婚姻裡沒有了愛,就不能活,又算是什麼積極呢?

與其那樣,不如自欺欺人,認可這種“不完美”,去珍惜自己真正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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