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河南省洛陽市宜陽縣公安局官在依法偵辦一盜挖古墓葬案件時,5名村民盜墓者其中3人在墓室內窒息身亡,一人經搶救生還,另一逃跑嫌疑人迫於壓力投案自首。目前洛陽市和宜陽縣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已介入勘探鑑定,該案件警方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被盜古墓
洛陽5名男子盜竊古墓 3人在墓室內窒息身亡
據洛陽市宜陽縣警方通報稱,9月27日5時30分,宜陽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該縣韓城鎮5名村民在盜挖古墓時3人死亡。接報後,宜陽縣公安局迅速展開調查。
經初查,9月26日晚,宜陽縣韓城鎮城角村村民趙某鋒(男37歲)、楊某河(男32歲)、張某周(男46歲)、楊某立(男46歲)、楊某章(男44歲)在宜陽縣韓城鎮城角村附近盜挖古墓時,趙某鋒、楊某河、張某周在墓室內窒息暈倒。
楊某立、楊某章立即打電話召集該村村民施救,楊某立在室內救人過程中暈倒,後經搶救生還。趙某峰、楊某河、張某周3人經搶救無效死亡,楊某章逃跑。9月27日,宜陽縣公安局以涉嫌盜挖古墓葬對該案立案偵辦,並依法對楊某立予以刑事拘留。9月28日,楊某章迫於壓力投案自首。
據瞭解,目前洛陽市和宜陽縣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已介入勘探鑑定,該案件警方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盜墓的法律風險
盜墓除了面臨古墓坍塌,缺氧等意外風險,也要面臨法律風險。
《文物保護法》第七章列舉了一系列非法行為,但並未規定相關刑責。
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墓的刑期彈性很大,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有以下情形,也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盜掘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雖然也有極刑,但一般盜墓犯罪的法律風險並不高,“早知道有這條路,打死我也不會去販毒”。在司法解釋中,又會根據文物等級定罪,這種事後懲治並不能有效震懾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