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國產及進口汽車

日前,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

(一)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國產華晨寶馬120i、125i、525Li、530Li、530Le車輛,共計79輛;

(二)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MINI(迷你)Cooper Countryman車輛,共計5輛。

本次召回範圍內車輛,一側或兩側頭部安全氣簾的氣體發生器藥劑可能在製造過程中受潮。可能導致在安全氣簾起爆時氣壓過大,使得起爆裝置同氣體發生器殼體脫離,起爆裝置可能彈射到乘客座艙內,致使乘客受傷;同時可能造成頭部氣簾無法正常充氣,這增加了發生達到氣囊展開條件的事故時駕乘人員受傷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根據車輛上缺陷頭部氣簾的安裝位置,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左/右其中一側或同時更換左右兩側頭部氣簾,以消除安全隱患。

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以掛號信等形式通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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