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律師遲夙生在法庭與法官產生衝突,後突然昏迷,其甦醒後的事實描述與法院此前表述不一,雙方各執一詞。遲夙生感謝全國律協和司法部及時介入,並稱將就法院對其“違反法庭紀律”、“大吵大鬧”等一些言詞提起侵害名譽權訴訟。
《財經》記者 尹嶽/文 李恩樹/編輯
黑龍江律師遲夙生法庭昏迷一事,當事雙方表述不一,各執一詞。
5月9日,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法院的一場民事訴訟案件庭審中,代理律師遲夙生和法官產生衝突,後遲夙生突然昏迷被送往醫院,引起輿論熱議。隨後,全國律師協會介入,向遼寧律協發出調查核實函,要求切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
5月11日,已轉院至黑龍江齊齊哈爾當地醫院的遲夙生,被初步診斷為“心肌缺血,心動過速,腦電圖有改變”。回憶起兩天前的庭審,遲說由於昏迷只記得開庭時的情況。
遲夙生對《財經》記者稱,在等待律協調查結果的同時,她已委託律師,就望花區法院稱其“違反法庭紀律”、“大吵大鬧”等一些言詞提起侵害名譽權訴訟。
5月9日上午9時,望花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撤銷工商行政許可的案子。60歲的遲夙生為原告方的代理律師。
據望花區法院官方微博當天釋出的《關於網傳遲夙生律師釋出的參與本院代理案件有關質疑的調查說明》(下稱《調查說明》)稱,9時30分,法官高輝因考慮到開庭前,遲夙生進入法院後已在某直播平臺釋出開庭預告,“擔心其在庭審過程中繼續直播,來到律師席前,發現遲夙生使用的蘋果電腦頁面顯示的內容是正在進行的庭審筆錄的實時內容”,“要求遲夙生律師關閉電腦,被其拒絕。隨後,遲夙生律師拿起手機拍照,繼續實施直播行為,並大吵大鬧”。
望花區法院表示,法官的行為是根據《人民法庭規則》中關於“在庭審活動中,不得實施錄音、錄影、拍照或使用行動通訊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的規定。
但遲夙生並不認同這一說法,她對《財經》記者稱,其電腦中是自己的案卷材料和庭審記錄,手機中也沒有直播內容。“庭審過程中,案件第三人稱他們有答辯狀但未提供,庭審筆錄卻記為‘詳見答辯狀’。我當即要求當庭提供答辯狀,但對方不予提供。”遲夙生說,於是其要求法庭修改庭審筆錄,法官高輝拒絕了其要求,宣佈繼續開庭。遲夙生於是口頭申請法官高輝迴避。
“她(高輝)走出法庭,叫進兩名法警,坐回法官席,以我直播庭審為由指令法警將我電腦收走。”遲夙生說,“我是名老律師,熟悉法庭紀律,不可能當庭做直播。何況法庭遮蔽網路訊號,如何做直播”?
“法警當即過來把遲律師電腦線扯了。”同在庭審現場的原告方代表劉曉東說,當遲夙生表示抗議並拿出手機試圖拍照時,就“被他們撲倒了”。
關於遲夙生如何昏迷一事,雙方亦有不同表述。
望花區法院《調查說明》稱,上午10時,遲夙生律師在自行走出法庭下樓梯時倒地,四名法警和法官高輝馬上將她抬到平整地面,見其衣服不整,法官高輝將遲夙生律師的外衣為其蓋上,又找來被褥、枕頭,將其安置好,直到遲夙生律師被120工作人員抬走。”
遲夙生卻稱,她並未大吵大鬧,而且是被兩名法警拖走,在下樓梯時被拖倒致昏迷。
一名案件旁聽者告訴《財經》記者,當時,他在法庭門口看到兩名法警將遲夙生架出來走下樓,“遲律師不配合他們,他們硬拽,就倒了”。
他的說法被另外一名旁聽人員證實。這名旁聽者描述,遲夙生背對樓梯,被兩名法警“提著胳膊往下拉,遲律師臉朝上頭朝下,律師袍也掉了,鞋被拖掉,被一直拖到樓下”。法警將遲夙生拖到一個緩步臺上,躺放到地。此時,躺在地上的遲夙生衣衫不整露著肚皮,雙目緊閉。一會兒,又走來兩名法警用律師袍蓋住遲夙生,四人將其抬至一間辦公室。
之後,法院方和原告方多次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趕來後將遲夙生送至醫院。
入院時,遲夙生後腰和臀部淤青,左手和左腿有扭傷,醫院初步檢查的結論為“心肌缺血,心動過速,腦電圖有改變”。
對於上述表述不一的情況,《財經》記者多次聯絡望花區法院後,未獲答覆。
事發當天15時,中國律師網釋出訊息稱,全國律協維權中心已收到黑龍江律協請求協調遼寧律協依法維護遲夙生律師合法權益申請,並向遼寧律協發出調查核實函,要求根據《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規則(試行)》規定,及時瞭解情況,穩妥處置,切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
不久前的4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意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該《通知》要求,律師協會要在接到律師申請後,及時作出處理,情況緊急的,應當於24小時以內作出反應,情況特別緊急的,應當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上述事件發生後,全國律協啟動快速聯動機制,向最高法院有關部門通報了相關情況,商請協調相關法院依法予以處理。
遲夙生於10日晚對《財經》記者表示,她已經獲知這個訊息,並“感謝全國律協和司法部及時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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