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原標題:百隻散養山羊因噪音出走,工程公司被判酌情賠1.5萬
散養在山腳的200多隻山羊,因受不了附近的施工噪音“離家出走”,只剩下11只,飼養人將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澎湃新聞9月25日從浙江舟山中級法院獲悉,該院二審維持原判,酌情確定工程公司賠償飼養人損失1.5萬元。
劉某在岱山島養羊,羊群平時散養在饅頭山山腳,清晨由頭羊帶著到山上吃草,傍晚回棚,劉某隻需隔10多天去檢視。2019年,饅頭山附近開始工程建設,工程車輛進出,機械作業產生噪聲,羊群受驚,集體“出走”。劉某前往檢視時,發現200餘隻山羊只剩11只留在棚內,羊棚也因施工受損。因為山羊一直沒有找到,去年10月,他將工程公司告到岱山法院,要求賠償因施工導致的羊群走失和羊棚損失計20多萬元。
庭審中,工程公司提出原告不能證明山羊數量及損失情況,認為其施工與羊群減少不存在因果關係。法院審理認為,透過劉某提供的羊群與羊棚照片、證人證言等,可以認定他在案涉施工場地附近養羊。而從原告舉證能力和當時客觀條件看,要他證明工程施工時的山羊數量過於嚴苛。另外,施工確實會產生噪音,足以擾亂羊群,工程公司在沒有提交證據表明施工和羊群減少不存在因果關係的情況下,需要賠償損失。同時,飼養人在管理方面也有疏漏,尤其是發現羊群數量減少後沒有采取防範措施,造成損失擴大,應自負相應責任。為此,酌情確定工程公司賠償飼養人損失1.5萬元。一審宣判後,雙方均上訴。
百隻散養山羊因噪音出走,工程公司被判酌情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