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時政)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由 仝海燕 釋出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興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績觀扭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決策部署不到位、搞變通,甚至自行其是,濫用金融審批權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給國家造成特別巨大損失,不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管理和服務物件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入職就業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興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違法發放貸款、隱瞞境外存款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興祥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