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半,南寧交警在南寧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一輛懸掛著外地號牌的電動車被交警攔下。
2019年5月1日,實施《關於加強南寧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後,明確規定:禁止懸掛非本市區籍號牌的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本市外環高速公路以內的道路通行。南寧的外環包括三塘、四塘、仙葫、五合等區域。
這也意味著,如果購買了這類外地號牌的電動車,在南寧絕大部分割槽域都是不允許通行的,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民警還查處了一些涉嫌假套牌、未懸掛號牌車輛。
還有一些駕駛員非法改裝電動車,也被交警攔了下來。
交警:這個已經改裝過了,不是原裝的剎車片,裝電瓶的箱子也改過了,這個電機不是原裝的 。
電動車駕駛員:原來是60伏,加電池,加到了72伏。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副大隊長張昊:對這個改裝車輛,有手續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處罰50元,對於一些涉嫌拼裝手續不齊全的,我們就對車輛進行暫扣處理。
警方提醒
電動車改裝大功率電池的危害
整車重量改變,車速提高後,行駛過程中極易失去控制,會產生側滑和前翻的危險。
當電動車電池改裝後,接線端等往往會產生損傷,會導致電纜接線腐蝕加速而斷開,如果此時隨意扣搭導線,打火後就會引燃電池充電時內部聚集的氫氣,導致爆炸。
由於電壓升高,電動車控制器或電機很容易燒掉,所以,經過改裝的電動腳踏車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影響道路安全。
記 者 |陳峻輝 楊作東
通訊員 |檀嚴毅 李楠
(法治最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