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點餐應是“可選項”不應是“必選項”

本文轉自【齊魯晚報】;

□苑廣闊

“掃碼—關注商家公眾號—同意獲取使用者位置資訊—點餐”似乎已經成了餐廳吃飯的四步驟,看似簡化了點餐程式,實際卻為消費者帶來了眾多困擾和擔憂:商家透過點餐獲取使用者資訊後意欲何為?老年人不會掃碼點餐該如何吃飯?眾多餐飲店公眾號推送資訊擾亂正常生活後,該不該取消關注?

很多人都發現,現在去外面的餐廳、酒樓吃飯,經常會被服務員要求用手機掃碼點餐。有些時候如果顧客提出拿選單點餐,也會得到同意,但是有些時候卻被告知只能掃碼點餐,沒有紙質的選單可以提供。如果是直接掃碼點餐,本來也沒啥,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會被要求先關注餐廳酒樓的公眾號,然後同意獲取使用者位置資訊之後,才能順利點餐。

完成這些以後,看似可以安心吃飯了,但其實麻煩才剛剛開始。因為關注了對方的微信公眾號,不但時不時就會收到對方推送的廣告資訊,而且經常是半夜三更也在推送資訊,給使用者造成困擾。如果是某個使用者關注的餐廳酒樓的公眾號太多,這些公眾號又天天都在推送資訊,很多時候就把手機裡有用、重要的資訊給遮蔽了,讓人不勝其煩。

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就是很多餐飲企業的公眾號在要求使用者掃碼點餐時,會彈出諸如“同意獲取個人資訊”“同意獲取使用者位置資訊”“同意第三方獲取資訊”,或者要求消費者必須先註冊會員,通常要獲取消費者姓名、出生年月、位置等資訊才能點單。在很多消費者看來,僅僅是吃個飯,卻需要把自己各種隱私資訊統統告訴對方,萬一造成資訊洩露,怎麼辦?

“無掃碼,不點餐”對老年人群體造成的困擾更大,因為他們要麼沒有智慧手機,要麼有也不懂得操作,結果直接被剝奪了外出吃飯的權利。

餐飲企業推出掃碼點餐,和傳統的點餐方式相比確實更有效率,也節省了人力成本,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卻平添了很多困擾,也帶來了資訊洩露的隱患。因此餐飲企業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卻忽視了消費者的利益。餐飲企業推出掃碼點餐,一方面是要讓掃碼點餐作為消費者點餐的“可選項”,而不是“必選項”,尊重消費者的選擇;另一方面,要簡化掃碼點餐的流程,尤其是要避免給顧客留下商家趁著掃碼點餐套取消費者個人隱私資訊的印象。

從法律角度來看,餐飲企業只提供掃碼點餐,拒絕用選單點餐的做法,損害了消費者選擇權,這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消費者有權拒絕。如果雙方真的因此鬧出糾紛和矛盾,乃至鬧上法庭,餐飲企業敗訴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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