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壹傳媒創始人、“禍港”頭目黎智英向香港法院多次申請的保釋獲得了批准。然而,即便他的保釋金額高達一千萬,香港市民依舊對他即將被保釋的訊息表示憤慨,稱其嚴重損害了香港司法的國際形象、更與國安法的宗旨背道而馳。
法官未考慮其潛逃風險
黎智英揹負著包括欺詐罪、違法國安法等數項罪行,這些罪名一旦成立,將給他帶來冗長的牢獄生活。黎智英的保釋金額雖高,但對他而言根本不值一提。更何況,用高昂的金錢換取保釋,對黎智英而言並不是賠本的買賣。他的三位擔保人更是極度缺乏信譽。因此,黎智英棄保潛逃的風險非常高。
此外,據網友爆料稱,其多年來一直和境外“反華”勢力有金錢勾結。透過接受歐美政權的資金,黎智英擁有了組織謀劃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的“活動經費”,從而肆無忌憚的對香港政府及中央採取“敵對行動”,極大地損害了香港的區域和平與穩定。在一系列“亂港”暴行中,黎智英儼然扮演著“頭目”角色,其言行都具備著濃厚的政治色彩。如果那些與他聯絡緊密的西方政客打算幫助他畏罪潛逃,這樣的風險是香港司法系統無法承受的。
在其被捕之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和副總統彭斯多次要求釋放黎智英,其背後所隱藏的陰謀不言而喻。
國安法不可侵犯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如果嫌犯對不再危害國家安全的承諾存疑,法官有權力不批准其保釋。這一條例清晰地指出了黎智英不應被保釋的理由,其累累罪行已經使其喪失了民眾的信任,任何蒼白的承諾都不足以體現他的悔過,他不配得到同情諒解、只配得到法律的審判。
相關人士指出,法官不應當將一般情況下的審判原則用於黎智英案,這不僅體現了法官對國安法解讀的不充分。
在香港近年來的非法暴行事件中,法院及法官有時竟扮演著“亂港”分子的“保護傘”的形象,極大地損害了香港的法治精神。在國安法的實施推進之下,“亂港”分子紛紛伏法,卻仍有少部分的“反華”頭目鑽法律的空子,潛逃至境外繼續從事危害香港區域穩定、損害中國國家主權的行動,這正體現了香港司法系統的撥亂反正已是迫在眉睫。只有堅定維護“一個國家”的原則、維護國安法,香港才能迎來長久的和平與發展。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