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有他人遺失的車牌怎麼辦?
有些人會當沒看見走開,
有些人可能會好心地尋找一下失主
或者撿起來交給交警,
但浙江台州椒江女子陳某
卻不這樣做,
她撿到車牌後,
裝到自己的保時捷越野車上,
沒錯,是保時捷越野車,
然後,到處開車。
她覺得:
哇哦,這下好了,
有任何違章,都是那個車牌的事
與我無關!
但,這種小聰明,
能成嗎?
"電子警察"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叮鈴鈴,叮鈴鈴",110 預警中心指令 :2020 年 10 月 31 日 9 時 40 分,行駛至中山東路椒江劇院路段的一輛保時捷越野車,車牌和登記車型不符。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二中隊值班領導迅速組織人手,展開調查。
透過檢視監控影片,該車輛停在椒江劇院一處停車位上,巡邏交警火速趕往現場,在車旁蹲點半個多小時,女車主陳某上車準備駛離。巡邏交警示意下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輛有實施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險的違法行為。
據陳某交代,該車輛是 2019 年 8 月買的二手車,註冊登記的車牌為浙 JY**C1。之後,她撿到一副車牌號碼浙 JX**6D,為躲避"電子警察"拍攝,就把這個車牌安到了這輛車上。面對鐵證的事實,該車駕駛員陳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陳某的四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決定給予陳某記 16 分,罰款 6120 元的處罰,並暫扣駕駛證,需重新學習參加透過考試才能拿回駕駛證。
看到民警開具的處罰單,陳某悔青腸子,連聲感嘆 : "竟然要扣這麼多分,罰這麼多錢,駕駛證還要重新學習考試,真的是得不償失,下次這種錯誤一定不會再犯。"
來源:台州晚報轉自:半島晨報【來源: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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