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時新聞網”今天(21日)報道,臺北市長柯文哲之子日前接獲詐騙集團來電,對方謊稱網購圖書未完成交易要退款,柯文哲的兒子依指示到ATM操作,遭騙15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市警方20日晚表示,目前已逮捕2名嫌犯。但是,柯文哲說“錢當然追不回來了。”
除島內民眾外,大陸人更是被臺灣詐騙集團鎖定。據臺《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調查局”7日就破獲一起針對大陸民眾的電信詐騙案,逮捕16人,查扣500萬元現金及工作手機、工作守則等證物。為行騙大陸民眾,該團伙中甚至有成員模仿大陸口音。
從在偵案件及已偵破案件來看,臺灣詐騙犯的窩點已“如病毒般蔓延全球多地”,形成了一個“首腦在臺灣、機房在世界各地、受害人在大陸”的詐騙犯罪模式。臺灣媒體稱之為“地表最邪惡企業”。
據臺“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1月島內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件發生1013件,較去年同期942件,增加71件,財損金額6.6億元,較去年同期5.8億元,增加8000餘萬元。分析島內被害人年齡,近七成為60歲以上的老年人。
臺灣地區之所以詐騙猖獗,與島內對類似案件量刑相對寬鬆有關。臺“中時新聞網”曾報道,依據臺灣“司法”實務,對於詐騙犯,法官大多判刑3年以下,判刑3年以上件數少之又少。“中時新聞網”以大陸法院審理在肯亞詐騙大陸民眾的臺灣詐騙犯為例稱,主嫌在大陸被重判15年,但同樣的犯罪情節,在臺灣最重判刑6年,甚至有詐騙成員只判刑8月。主要原因是臺灣法官認為,落網的被告大多是詐騙集團內的低階人員非首謀,在量刑時通常給予輕判,甚至可易科罰金(繳納罰款無須入監),所以不少臺灣籍詐騙嫌犯在海外落網,都想回臺受審,“一聽到送大陸都嚇破膽”。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今年4月16日審判臺灣地區詐騙犯
今年4月16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針對2016年中國及西班牙警方聯手抓捕的臺灣詐騙犯進行審判,盧俊銘、蔡維晉等46人依詐騙罪判刑,其中最重13年、最輕4年6月,並處罰金,刑期也遠遠高於臺灣。
談到坑害大陸民眾的臺灣地區詐騙犯被罰,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表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社會危害嚴重,兩岸民眾深受其害,對此深惡痛絕。我們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有利於保護被害人權益的原則,依法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與合法權益。
對於臺灣詐騙之害,島內網友也深惡痛絕。有網友諷刺,“臺灣可是公認詐騙王國”。還有島內網友分析,臺灣地區之所以淪為“詐騙王國”是因為“(當局)帶頭騙,然後處罰又輕”,“上行下效!民進黨(當局)帶頭詐騙人民、又在全世界搶救詐騙犯、所以臺灣就變成詐騙之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