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關係你的切身安全!這些容易被忽視的危險,你瞭解嗎?

由 秋長紅 釋出於 綜合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是“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在我們日常交通出行當中

都有哪些危險?

又該如何避險呢?

發生事故未放警示牌  引發三車連環撞

11月18日下午,一輛藍色轎車行駛到滬陝高速江都段時,突然失控撞上中央護欄。事故導致車輛右後輪爆胎,停在第一車道和第二車道中間,無法動彈。事故發生後,司機王某立即報警,由於車上沒有三角警示牌,她便開啟雙閃,提醒過往車輛。

沒想到,等待救援時,後方兩輛車避讓不及撞了上來。民警趕到現場後,立即設定路障,疏導交通,並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

交警提醒

濫用遠光燈晃眼    老人過馬路被撞倒

近期,南通市民王先生駕駛一輛白色SUV由北向南行駛至高新區河濱路地段時,由於對向的車輛開著遠光燈,王某視線受到影響,將老人撞飛出去。

所幸事故發生後,駕駛人王某第一時間下車,將老人送往醫院,目前已無大礙。

在該起事故中,駕駛人王某對路面動態觀察不夠,遇情況未能按照操作規範確保安全駕駛,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駕駛人曹某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行為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曹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

路邊開車門惹禍 電動腳踏車遭遇“開門殺”

10月30日下午,在蘇州高新區橫塘鎮金屋路靠近文化路段,一輛黑色suv靠邊停車下客時,後排乘客疏於觀察開啟右側車門,直接撞倒了正常行駛的電動腳踏車。在民警的詢問過程中,當事人表示,事故發生時自己後腦勺撞到了路面,所幸當事人帶了頭盔並無大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最終機動車方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

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

容易被我們忽視的安全風險還有哪些呢?

知危險會避險

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 | 江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