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法院駁回前總理納吉布出席國會的申訴

  中新社吉隆坡10月27日電 (陳悅 魏源)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7日駁回前總理納吉布針對監獄管理部門禁止他出席國會的司法稽核要求,“因為已不存在可以讓納吉布出席的國會”。

  承審法官在判決中指出,由於馬來西亞國會已於本月10日提前解散,納吉布也不再具備國會議員資格,其提出的稽核要求“已成為往事”。

  納吉布涉“SRC國際”案於今年8月23日終審定讞,這位前總理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即時入獄服刑。此後,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宣佈,由於納吉布已提出特赦申請,將保留其議員資格至特赦申請結果出爐。在國會於9月開始新會期後,議員資格獲得保留的納吉布多次向監獄管理部門申請出席國會,均遭到駁回。納吉布於10月5日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出針對監獄部門禁令的稽核要求。

  在“SRC國際”案終審定讞後,納吉布還針對該案的判決提出了司法稽核的要求,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已擇定明年1月開庭審理他的要求。此外,在即將到來的馬來西亞大選中,其所在的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北根選區黨務機構依然將其列為該選區可能提名的候選人之一。若巫統真的提名納吉布繼續參選,其競選資格預計也將引發爭議。

  除了“SRC國際”案,納吉布還在其他案件中面臨司法機構多項指控。納吉布否認了對自己的所有指控。(完)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537 字。

轉載請註明: 馬來西亞法院駁回前總理納吉布出席國會的申訴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