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張泰來
個人的學術成果在中國知網卻成了謀利的工具,甚至作者本人下載都要付費。因為不滿於自己的100多篇論文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中國知網收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將《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電子雜誌社有限公司(“中國知網”運營方)告上法庭,贏得了法庭支援,獲賠70多萬元。
趙德馨狀告中國知網獲得勝訴嚴格說來並不是新聞。老人是在去年的8月份起訴,去年的12月底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可就是這麼一篇舊聞一經報道,還是引發了廣泛關注討論、一度衝上了熱搜。
何以如此?道理不難理解。像趙德馨先生一樣被中國知網收錄論文的多矣,但實際獲得相應版權、稿酬收益的卻少之又少。有不少作者甚至是在網路搜尋到相關文章,才知道自己的論文已經被知網收錄,成為了只有付費才能下載的“商品”。自己一分錢沒拿到不說,還要花錢才能下載自己的論文,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中國知網收錄論文沒經過任何許可嗎?事實也並非如此。根據新聞報道,中國知網收錄論文文章絕大多數均為簽約期刊雜誌所刊登的作品,期刊雜誌社在約稿宣告中多已註明刊物已加入《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中國期刊網”,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錄,請在來稿時書面說明。有些期刊還會註明“著作權使用費與稿酬一次性給付”。
理論上,既然有此宣告,作者對此是知情的,甚至也有可能獲得相應的授權費用。但事實並非如此。作為雜誌社的單方宣告,真正留意閱讀研究的作者是少數,就算是留意到也未必瞭解這意味著什麼。所謂“版權使用費與稿酬一次性給付”也更像是一句空話。對於很多作者而言,發表論文不被收取版面費用都已屬萬幸,哪還敢奢求稿酬,更何言版權使用費?!正是基於此,法院判定中國知網方並未實際取得趙德馨本人的許可,其行為構成侵權。
趙德馨的經歷並非孤例。事實上,每天都有大量的文章在作者實際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中國知網收錄,成為他們向科研機構、圖書館、網友兜售盈利的商品。對於論文作者而言,中國知網就像一個吸收論文的“黑洞”。論文一旦在期刊發表就歸了中國知網,跟自己不但沒有了半毛錢關係,而且連自己下載都要支付相應的費用。自己的作品成了別人賺錢的工具怎能不氣?
所以,對於趙德馨老人贏得訴訟,眾多的作者、網友是樂見的。老先生為眾多作者做了個表率、出了口氣。這樣的判決結果符合法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本意,也跟公眾的意願相合。
但叫人憋氣的是,雖然明知道能打贏官司,卻未必有很多作者敢於像趙德馨一樣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畢竟,論文還是要發,職稱也還要評。不同意稿件被知網收錄的作者不少,但不害怕“本刊將做適當處理”的又有幾人?
企業總是要盈利的,但企業也理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文化產業更應如此。從盈利和知名度上來說,中國知網是成功的,但從社會責任上說,它卻是失敗的,作為一家知名的提供學術論文瀏覽下載服務的大企業、大平臺,它不但沒有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做出表率,而且事實上對知識的傳播造成了妨礙,這與公眾對其期望相去甚遠。
關於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中國知網是時候認真考慮了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