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經國家藥監局審查,批准2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截至3月23日,國家藥監局已批准19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
日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要求增加抗原檢測作為補充,進一步提高病例早發現能力。對此,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近日釋出的《關於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按程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專案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專案目錄。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點此閱讀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