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發文稱,8月22日在電影院看電影時,後排座椅孩童多次踢其椅子,制止無果後,孩童父親用力踹座椅靠背,致女子當場“眼冒金星”,回家後出現暫時性昏迷,經醫院檢查,可能有輕微腦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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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 @警民直通車-松江 釋出警情通報:2022年8月22日,松江公安分局接一女子報警稱:其在一影院觀影期間,遭後排一男子踢踹椅背後感到頭暈,肇事男子已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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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後民警當即依法受理,為報警人開具驗傷通知書,傳喚了肇事人甘某某(男,32歲)。經醫院對報警人進行頭顱CT檢查,其顱內未見明顯異常。8月25日,公安機關對甘某某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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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上海,1949年,一位中年婦女將一整塊生鴉片,吃力地嚥了下去,在猛嚼幾下後結束了一生。
這位中年婦女叫盛方頤,她的父親就是晚清首富,有清末第一大買辦之稱的盛宣懷。
盛方頤是他最小的女兒,人稱“八小姐”。
小時候八小姐每弄壞一個玩具號啕大哭時,盛宣懷就安慰“不要緊,咱再買一個。”
盛夫人在旁提醒:“你每次都這樣,不擔心慣壞了她?”
盛宣懷說:“我盛家家大業大,還怕她將來過不好麼!”
這位八小姐,從小嬌生慣養,日常的口頭禪便是“我不管”“我不聽”“我就要”。
1916年,盛宣懷病逝,給他的子女留下了近1200萬兩白銀,摺合當時貨幣近100億元的遺產。其中留給這位14歲小女兒的份額最多。
父親死後,盛方頤徹底放飛自我,為所欲為,談婚論嫁時硬要嫁給一個遊手好閒、痴迷賭博的大帥哥——花花公子彭真鳴。誰勸跟誰急眼,揚言“此生,非他不嫁!”
最後大帥哥婚內出軌,還騙了盛方頤不少錢,八小姐只能靠毒品帶來幻覺苟延殘喘。
她自殺前曾報怨盛宣懷:“爸爸,都怪你!你護不了我一世,就不該護我一時!”
在歷史上還有一個“韓信慣娃”的傳說。
楚漢戰爭時,韓信棄項羽而奔劉邦。韓信走後,項羽方知韓信乃曠世奇才,親自帶人追趕。
而逃跑的韓信正好路過一棵大樹,剛坐下來休息,忽然,天降腥雨,韓信抬頭一看,原來是樹上一個小男孩,正一邊衝他撒尿一邊不懷好意地笑。
韓信不但沒怒,反而給了小孩幾枚銅錢,並告訴小孩:“一會兒後面還有人來,那人比我官大,比我有錢,你再尿他,給他解涼解渴,他會給你更多的錢。”
不久,項羽趕到樹下,小孩兒如法炮製,項羽可不慣著,一刀將這熊孩子砍成兩段。
在這裡,有必要提醒一下這位甘某某以及與他類似的某些熊家長,不要沒有盛宣懷的命卻得了盛宣懷的病。
你們同樣護不了你們孩子一輩子。
人生無常、江湖險惡,你們孩子也有可能遇到“韓信慣娃”那樣,被孔子指責為“心達而險”的誘惑。
如果你們不辨是非、恣意妄為,做不到“行有不得,反求諸己”,你們不教育自己的孩子,社會會幫你們教育,但代價就有可能高到你們無法承受的地步!
講完人格、教育,再來說說法制。
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的條文: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結合本次事件,甘某某“隨意毆打他人”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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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著自家孩子的面又是猛踢又是威脅,公眾場合、大庭廣眾之下可以說對受害者既有傷害性又有侮辱性,這給社會帶來了什麼樣的示範?對這樣的“熊家長”應該施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