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這個新政策出臺後,將導致共享電動車行業全軍覆沒
最近幾年,共享電動車開始興起,導致傳統渠道受到衝擊。今年哈羅出行在全國代加工300萬臺共享電動車,從某個角度看,搶走了不小的銷量。但是近日,浙江多地交警部門對共享電動腳踏車相關違法行為開展統一整治行動,不少市民被交警攔下罰款。
市民小張就因為未佩戴頭盔被罰了,他表示:“知道騎電動腳踏車要佩戴頭盔。但是這輛車它本身就沒配,我怎麼戴?”他把錯誤歸結在這輛共享電動腳踏車上。這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呢?
《浙江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7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腳踏車的駕駛人及搭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這裡的電動腳踏車自然也包括共享電動腳踏車。交警表示:“租借共享電動腳踏車必須看清楚,一定要有車牌和頭盔。”
同時,嘉興交警部門將對網際網路電動腳踏車租賃企業開展約談,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為共享電動腳踏車配備安全頭盔,做到“一車一盔”。《條例》規定:網際網路電動腳踏車租賃企業未按規定提供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大家都知道,騎行共享電動車的人基本都是臨時使用,如果自己攜帶頭盔顯然是不可能的,那麼只能共享電動車企業隨車佩戴,不僅增加了成本,也增加了很多麻煩,如何存放,如何開鎖,如何消毒,如何防盜?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共享頭盔每天被很多人戴頭上,不排除汗味兒、汙染甚至皮膚病,你敢戴嗎?因此要求共享電動車佩戴頭盔的政策,這是要搞死共享電動車的節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