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蒲曉磊
2013年至2020年6月,全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9202萬件,審結8920.3萬件。制定民事司法解釋71件,釋出民事指導性案例67個,完成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司法相關改革任務25項。
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情況的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作報告時,列出了法院在加強民事審判工作方面的“成績單”。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民事審判工作呈現出案件增長快、新型案件多、審理難度大、涉及利益廣的新特點。
周強說,正是基於民事審判這些特點,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完善破產審判制度機制,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深化家事審判等改革,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鍛造過硬民事審判隊伍。立足司法職能促進解決國家治理的難點、經濟迴圈的堵點、民生保障的痛點,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國法院網上立案506萬件
疫情期間,全國法院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辦理案件、化解糾紛,努力克服疫情對審判執行工作帶來的嚴重不利影響。2月3日以來,全國法院網上立案506萬件、網上開庭66萬次、網上調解234萬次,電子送達1432萬次,實現了“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
依法審理侵害狼牙山五壯士、方誌敏、邱少雲、董存瑞、黃繼光等英烈權益案件,對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行為,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狠剎歷史虛無主義歪風;審理“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醫生電梯內勸阻吸菸案”,讓維護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受到鼓勵……報告用多個案例,展示了法院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的成果。
服務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民事權益保護;促進和諧家庭建設;構建便民高效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深化民事領域司法體制改革;認真做好民法典配合編纂和貫徹實施工作……報告從十個方面,介紹了民事審判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做法和成效。
案件數量多導致審判壓力大
報告指出,民事審判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
民事案件數量長期高位執行導致審判壓力較大。民事案件基數龐大,總體仍呈增長趨勢,給審判工作帶來很大壓力。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仍然突出,部分法官辦案數量居高不下、常年超負荷工作,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存在隱患。
民事審判能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有的法院大局意識不強,對民事審判功能認識不到位,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高質量發展方面思路不多、力度不夠。
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任務存在落實不到位情況。有的地方在人員工資、職務序列、員額與編制動態調整、職業保障等方面,尚未實現協同配套、有序銜接。審判輔助隊伍穩定性不足。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需要深入推進。一些法院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能力有待提高,社會解紛力量的專業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各類專業調解委員會力量配備不均衡。多元解紛工作存在制度供給不足、經費保障不足、市場化糾紛化解組織培育力度不夠等困難。
民事審判隊伍建設存在差距。少數法官政治意識不強,機械司法、就案辦案,案件辦理效果不佳。一些法官理念觀念、知識結構沒有跟上新時代,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研究,辦理疑難複雜新型別案件的水平較低。
建議對無人駕駛等作出規定
針對當前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報告提出以下建議:
完善相關立法。修改完善民法典相關法律,為貫徹實施好民法典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多元糾紛化解機制促進法,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為多元糾紛化解、繁簡分流改革提供法律依據。對伴隨科技發展出現的胚胎法律地位、資料權利、無人駕駛、機器人創作著作權歸屬、數字貨幣等新問題作出立法規定。推動建立再審申請案件收費或者預收費制度,發揮訴訟收費制度的槓桿調節作用。推動建立個人破產製度,完善企業破產法,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加大對民事審判的保障力度。對民事審判任務較重的法院,以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法院,推動在人員、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更多關心支援,穩定基層民事審判隊伍。
加強對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推動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對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推動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公正司法。
本報北京10月15日訊